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16:36 |
预算金额 |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关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827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9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老师 0411-****01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162号伊景华园M层项目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关华 0411-****8270/****8271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选取1家供应商对****日常工作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04****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止,只有**市****公司1家单位报名投标,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标。2024年12月11日发布本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止,只有**市****公司1家单位报名投标。
因本项目两次招标只有1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我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会议室组织招标文件审查论证会,针对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是否具有歧视性、倾向性以及其他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经论证,招标文件涉及的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的条款,评标办法无指向性,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未发现歧视性、倾向性条款。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市****公司
地址:大****园区爱贤街54-11号二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刘嗣文 ****公司
庞雨滨 **大学
吴志华 ****大学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路90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 0411-****010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62号伊景华园M层项目部
联系方式:关华 0411-****8270/****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