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蔬菜、调料、蛋类等)食材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蔬菜、调料、蛋类等)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采购期限12个月,采购总额110万,此二种条件中任意一种条件出现,本采购合同即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3.1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2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盛泰孵化园A区305室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盛泰孵化园A区305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品目: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计划号:511********200008314[2024]02261;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3—****703
地址:******区春华**段608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10万元。本项目供应商采用统一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名称:****
地址:**市**县漹城镇观音街18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833-****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52****18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波、王宇
电话:15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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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