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界牌集镇山黄村史村情馆EPC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报价表格式与最后承诺报价表中(其中荒草山修复工作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现予以删除。
2.原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附件11:投标报价、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价款确定中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以发包****公司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报价下浮率须≥13%(报价下浮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二位,第三位将按四舍五入进行调整,调整后作为评审和成交下浮率),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双方核对后的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200万元。现更正为: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以发包****公司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报价下浮率须≥8%(报价下浮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二位,第三位将按四舍五入进行调整,调整后作为评审和成交下浮率),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原文件中支付方式:本项目有预付款,签订合同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完成移交,支付至合同价85%(扣除暂列金),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审计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 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现更正为:本项目有预付款,签订合同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完成移交,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审计价款的100%。质量保证金2%****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 年)。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4.原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附件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现予以删除。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更正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界牌集镇街道
联系方式:陈主任,186****0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上河坊3栋207室
联系方式:姜总,151****3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姜总
电 话:186****0123、151****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