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万套电动车配件厂区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68628J | 建设单位法人:张丽君 |
张丽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院桥镇秀水村河头31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0****配件厂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70-C3770-助动车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院桥镇秀水村河头318号 |
经度:121.238586 纬度: 28.55021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8 |
台环建(黄)〔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68628J001Y |
2024-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6862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1003MADH4G5B3Y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3********160489T | 竣工时间:2024-07-30 |
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1 |
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tzqjhb.com/index.php?m=home c=View a=index aid=14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300 万套电动车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300 万套电动车配件 |
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塑料件:搅拌,注塑,修边,检验。车架:下料,机加工,焊接、清渣,抛丸,喷漆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件:搅拌,注塑,修边,检验 |
先行项目仅生产电动车配件中的塑料件部分,车架生产未实施(外协);塑料件生产工艺和主要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均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要求风量 14000m3 /h(含活性炭脱附时风量 1400m3 /h)。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建设要求:封闭暂存库;地面完善的防渗、防腐措施;四周涉截污沟及截污井;通风要求;严格分区分类贮存。噪声:(1)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2)平面合理布置:将高噪声工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厂房或车间,并保证高噪声设备和敏感点之间有足够的隔声降噪措施;(3)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先行项目的生产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 25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要求风量 14000m3 /h(含活性炭脱附时风量1500m3 /h。固废:先行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危险包装废物(油类),企业在 3#厂房东侧设置 1 间危废仓库,面积约 25.1m 2;危废仓库完善了防雨、防渗漏工作,底部设有防渗漏托盘;堆场门口张贴危废标识和危废周知卡;委托台****公司进行危废处置;一般固废有一般包装固废、边角料和废品,其中边角料和废品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在厂区东北角建有 1 处一般固废堆场,面积约 13.2m 2用于收集存放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噪声:先行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破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合理布局, 高噪声设备尽可能避免靠门窗处设置,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非正常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295 | 0.2899 | 0 | 0 | 0.13 | 0.13 | |
0 | 0.039 | 0.087 | 0 | 0 | 0.039 | 0.039 | |
0 | 0.002 | 0.005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266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922 | 3.963 | 0 | 0 | 2.922 | 2.92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 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标准) | 项目的生产厂区已经实施了清污、雨污制度, 于2024年10月10日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浙台黄排许字第 A****120 号。 先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生活污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两周期pH值范围为8.4~8.6;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254mg/L、 137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 112mg/L、56mg/L;氨氮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 28.9mg/L、 18.0mg/L;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 3.32mg/L、1.82mg/L;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为 1.34mg/L、 0.4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排放浓度日均值为 62.3mg/L、38.5mg/L。pH 值、化学需氧量、悬 浮物、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排放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中的表 1 间接排放限值(其它企业)。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目前先行项目仅完成了塑料件部分的建设,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为注塑废气,无其它废气产生; 企业委托**市****公司设计安装了 1 套废气处理设施,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14000m3/h。 | 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排气口两周期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 3.59mg/m3、3.22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 0.038kg/h、0.035kg/h,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门窗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厂界外2类标准 |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噪声的产生;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另外企业生产时关闭门窗, 减少噪声的传播。 | 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间噪声测得值范围为 54~5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建设要求:封闭暂存库;地面完善的防渗、防腐措施;四周涉截污沟及截污井; 通风要求;严格分区分类贮存; 危废计量标识牌;完善的台帐等),并委托****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先行项目涉及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边角料、废品、一般包装固废、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危险包装废物(油类)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危险包装废物(油类)为危 险废物。企业产生的固废物进行了分类处理,企业在 3 #厂房东侧设置 1 间危废仓库,面积约 25.1m2;同 时堆场门口张贴危废标识和危废周知卡;危废委托台****公司进行处置。边角料和废品粉 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包装固废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企业已对 生产产生的固废进行妥善收集和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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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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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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