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 ||
发表时间:2024-12-19 16:58:53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陪护服务(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1.陪护服务
医院提供平台,护工公司与患者或家属自愿达成协议签订同意书后,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收取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报采购人备案,须明码标价),并开具收款凭证。
2.公益服务岗位
投标人根据我院护理服务需求设立不少于6个公益服务岗位,包括院前、院内担架工,全院标本运送、导医等,公益岗位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岁,身体健康,男性不少于4人。****公司负责承担公益服务岗位人员的所有费用,公****医院统筹安排。公益性岗位在工作中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引发发生病人伤亡和财产损****公司承担。
3.采购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由使用者付费,医院提供平台,护工公司与患者或家属自愿达成协议签订同意书后,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收取服务费。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官网(http://www.****.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3.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地点:****会议室(**县**街道**西路168****中心负二楼)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时间15: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5日**时间15:00
(一)缴纳谈判保证金方式:网银或电汇转账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用网银或电汇方式一次性缴纳规定金额保证金到指定账户。****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磋商保证金金额:5万元
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314********003686
开户行:****银行****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125********89172XB
转账时备注:县医院陪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担保。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官网(http://www.****.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联系人:郑仕坤
电 话:182****8688
地 址:**县**街道**西路168****中心负二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邓忠
电 话:159****0090
地 址:**市**区**办蟠龙路中段饲料市场二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