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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十二师市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四个子项合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十二师市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四个子项合并报告)项目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五一新区、**新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一座10****水库、2座阀门井及配套再生水管道改线工程和修建坝上管理道路及围栏等;2.**给水管线9617.3米、排水管线549.0米、再生水管线570.0米,锅炉供水管线215.0米及各类附属构筑物;3.**1万方处理能
力构筑物,包括氧化沟、二沉池、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等、增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增加设备及现状构筑物改造等;4.**屯垦路西水系系统管线工程干管DN110长度5700米,DN160长度9800米,支管长度170569米及各类附属构筑物;**振华街南水系系统管线工程干管DN110长度2871米,DN160长度2669米,支管长度19932米及各类附属构筑物。总占地面积33.3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93公顷,临时占地29.45公顷。项目总开挖量为37.96万立方米;填方量为35.44万立方米;借方0.78万立方米,弃方3.30万立方米。
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始施工,于2023年7月完工,总工期23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4613.7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176.6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师级资金。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38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009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39.06万元,其中总投**工程措施投资50.8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4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45.24万元,独立费用41.56万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1.95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0.0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12.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9.61万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费8.00万元),基本预备费0.00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基本同意根据地形地貌将工程划分为山前冲洪积**区共计1个一级分区;222 ****处理厂****水库)工程、乌昌南辅道-环湖路、桃园路-科建路及部分支线管网工程、****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水系系统管线工程4个二级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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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