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园)厨房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分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园)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0,000元
采购需求:********分园)厨房设备采购
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时间: 2024年12月30日13点 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6469咨询。}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 址:**市**区赤山路19-1号
联系方式:136****2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157****0808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124********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诗悦、刘姝怡、郭莉莉
电 话:157****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