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481MA54XPK80H | 建设单位法人:谢增胜 |
谢增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刁坊镇新坪塘村猪眠塘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刁坊镇新坪塘村猪眠塘 |
经度:115.728056 纬度: 24.0613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4-16 |
梅环兴审〔2021〕1号〔202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81MA54XPK80H001V |
2024-01-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00 |
2385 | 运营单位名称:**** |
****1481MA54XPK80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1MA59FTTXX7 | 验收监测单位:****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4-04-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xw_view.asp?id=45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畜禽养殖 | 实际建设情况:畜禽养殖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存栏量生猪约33870头,年出栏仔猪量约300000头 | 实际建设情况:年存栏量生猪约33870头,年出栏仔猪量约300000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为生猪自繁自养,主要包括仔猪养殖和生猪育肥两个阶段,仔猪养殖包括配种妊娠、产仔哺乳阶段等繁衍生长过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生猪自繁自养,主要包括仔猪养殖和生猪育肥两个阶段,仔猪养殖包括配种妊娠、产仔哺乳阶段等繁衍生长过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废水项目西侧的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种植区灌溉;生产区废水经污水管网****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系统(集水池、固液分离、厌氧沼气罐)+HDPE黑膜沼气池+二级生化处理+混凝沉淀+生态塘(湿地)+末端水处理系统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600m3/d,****养殖场种植区灌溉,剩下的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恶臭废气通过物化除臭,绿化,猪舍发酵车间加强通风;燃用脱硫沼气+15m高专用烟道引至建筑屋顶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废水项目西侧的地上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种植区灌溉;生产废水的废水处理工艺为格栅池+集水池+固液分离+调节池+初沉池+中转池+覆膜沼气池+两级AO+二沉池-+菌藻共生池-+三沉池+芬顿氧化+絮凝终沉+臭氧消毒+**暂存池;实际设计处理规模为900m3/d,****养殖场种植区灌溉和猪舍除臭用水,剩下的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恶臭废气通过水雾除尘+次氯酸雾化化学除臭、抽风装置加强通风;燃用脱硫沼气+15m高专用烟道引至建筑屋顶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
项目实际建设的污水站的主要生化处理未发生变化,均为“厌氧+两级AO”工艺,末端的深度处理工艺发生了变动,由原环评的“MBR膜+RO反渗透+保安过滤器”,现在实际为“芬顿氧化+臭氧消毒”,从可行技术和监测数据表明实际的废水处理工艺是可行的;本项目实际配套了比环评报告和批复所要求的更为先进有效的猪舍恶臭气体处理设施,即每个猪舍均采取密闭措施,猪舍内恶臭气体经引风机负压抽出后经配套的喷淋房除臭系统(3次**雾化+6次次氯酸雾化除臭)处理后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4917 | 1.4917 | 0 | 0 | 1.492 | 1.492 | |
0 | 0.582 | 1.044 | 0 | 0 | 0.582 | 0.582 | |
0 | 0.085 | 0.149 | 0 | 0 | 0.085 | 0.08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183.476 | 180 | 0 | 0 | 1183.476 | 1183.476 | / |
0 | 0.0114 | 0.017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0879 | 0.108 | 0 | 0 | 0.088 | 0.08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一体化设施 | **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二类区域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早作水质标准严者 | 生活污水先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地下集水池,通过水泵提升至一体化设施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二类区域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早作水质标准严者,通过污水通过管网输送至自有种植区浇灌 | 2024年10月14日~15日委托****对生活废水进、出水口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连续2天,4次/d | |
2 | ****处理站 | **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二类区域、《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早作水质标准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要求 | 养殖废水采用DN500HDPE双壁****处理站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二类区域、《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早作水质标准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要求,回用于猪舍除臭喷淋用水和种植区灌溉 | 2024年10月14日~15日委托****对养殖废水进、出水口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蛔虫卵、粪大肠菌群,连续2天,4次/d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雾除尘+次氯酸雾化化学除臭,对猪舍加强通风,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粪,定期消毒等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恶臭气体通过水雾除尘+次氯酸雾化化学除臭,对猪舍加强通风,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粪,定期消毒等措施,为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2024年10月14日~15日委托****对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在厂界上风向处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3个监控点,监测因子为NH3、H2S、臭气浓度,监测2天,每天3次 | |
2 | /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的标准要求 | 沼气燃烧后引至 15 米高排气筒(G1)排放 | 2024年10月14日~15日委托****对沼气发电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SO2、NOx、颗粒物,监测2天,每天3次 | |
3 | /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 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由 15m 高排气筒(G2~G5)排放 | 2024年10月14日~15日委托****对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口G2~G5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一氧化碳、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监测2天,每天3次 | |
4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G6)送至屋顶高空排放 | 2024年10月14日~15日委托****对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前、处理后采样口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食堂油烟,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将高噪声设备等放置在厂房内,高噪声设备隔振、减振处理、远离生活办公区,厂界四周设置尽可能宽的绿化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将高噪声设备等放置在厂房内,高噪声设备隔振、减振处理、远离生活办公区,厂界四周设置尽可能宽的绿化带 | 2024年10月14日~15日委托****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连续等效A声级Leq,2天,每天昼间和夜间各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猪粪、沼渣运至粪污处理区堆肥生产有机肥;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采用好氧发酵制成有机肥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清理后交予环卫部门处理;废脱硫剂收集后生产厂家更换回收;病死猪只、母猪分娩废物交由**市兴合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猪粪、沼渣运至粪污处理区堆肥生产有机肥;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采用好氧发酵制成有机肥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清理后交予环卫部门处理;废脱硫剂收集后生产厂家更换回收;病死猪只、母猪分娩废物交由**市兴合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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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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