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港对外开放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核与辐射)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033538X | 建设单位法人:张洪光 |
姚先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开发区****中心2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洋浦港对外开放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核与辐射)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S9299-S9299-其他未列明国家机构 |
建设地点: | **省**市 ****开发区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内 |
经度:109.17004 纬度: 19.7173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3 |
琼环函〔2023〕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50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中****海关 |
111********465663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000MA5TG8B87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000MA5TG8B87E | 竣工时间:2024-09-01 |
2024-09-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2 |
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中心 https://hnsthb.****.cn/sttweb/hbcenter/?tokenSNO=1c0439c2a8a94640a3a33616c8549efe173****332457 KI4SO_CLIENT_EC=bGp0RUtuUlJwMjRIc2JjT3BPbkZxcXhvdWZuaXRxUm1QM1ZYNGVjMGdFSnlLeUw5dFg2ZWxJV285M2ZlRjJDbUxBQVFKYjRvb2MyRHFIV090ZklZWEpsRDJFbW52aDI5dVZ4b2c5SW8vUGx5ZVZwUzlYSkNGeVhHQ1NZNjNPN3l6SmU4TnZTOGl4a1pnQjN6aDJ3WStnPT0%252FYXBwSWQ9aGJTZXJ2ZXJDZW50ZXIma2V5SWQ9aGJTZXJ2ZXJDZW50ZXI%253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拟在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的前置拦截区H986防护房内安装1套MT1213DE车载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用于对过境集装箱车辆的安全检查。该系统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为6兆电子伏,属于II类射线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拟在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的前置拦截区H986防护房内安装1套MT1213DE车载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用于对过境集装箱车辆的安全检查。该系统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为6兆电子伏,属于II类射线装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用于对过境集装箱/车辆的安全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用于对过境集装箱/车辆的安全检查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应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和辐射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电离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分别控制在 5mSv/a和0.lmSv/a 内。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公众的辐射剂量满足相应管理限值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你局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本项目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已按规定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现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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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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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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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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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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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应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和辐射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电离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分别控制在 5mSv/a和0.lmSv/a 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公众的辐射剂量满足相应管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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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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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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