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类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粮油类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粮油类配送项目
2、 项目编号:****
3、 服务期: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
4、 服务内容:
采购包组号 | 采购包组名称 | 采购预算 | 采购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粮食大米类配送 | 5,013,800.00元 | 1家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2 | 花生油类配送 | 902,484.00元 | 1家 |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无特殊说明,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同时适用所有采购包组)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7)。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7)。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7)。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7)。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投标****管理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公告期限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售价:3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3、 方式:线上获取,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采购代理机构网http://www.****.com/),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09日下午14:00-14:30(**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下午14:30(**时间)。
3、 地点:**省**市**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寮步镇莞樟路横坑段333号
联系电话:0769-****173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9-****9033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