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县始阳镇新村5组。总用地面积为21765.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根据根据**省**市**县始阳镇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调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医疗卫生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以及《四 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块在2012年之前为农用地;
(2)2013 年~2024 年,天****公司用 地和农用地;
(3)2024 年 9 月至今,其中一部分为** ****公司部分生产厂房,另一部分为农用地。地块内** ****公司已经停产,建筑内所存放的原煤料均已转移,主 要建筑物保留完好;紧邻天****公司厂房东北侧有一处 周边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的堆放点,面积约为5平方米, 目前该处未再 进行堆放,现场无异味,农用地部分目前为闲置状态。
二、调查结论
(1)于2024年9月开展项目地块第一阶段调查,主要工作的结论为:
本次调查可以明确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其中 地块中农用地的污染较小、建设用地**天****公司生 产车间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为筛选区、破碎区、细煤堆场、原煤堆场 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对其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 排污情况分析,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 锰等)和砷,紧邻厂区东北侧的生活垃圾堆放点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重 金属(铅、镉、汞、六价铬等)。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资料整理及现场走访,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 的污染区域,在地块内布设 12 个土壤监测点和 3 个地下水监测点进 行采样监测,但实际因地块所在区域地质原因,未取得 T9(破碎设 备放置处)深层土样,其余各点位各层均正常采集,3 个地下水点位 均正常采集水样。地块内已采集到的土壤点位所有检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未超过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 下 水 各 点 位 监 测 指 标 未 超 过 《 地 下 水 量 标 准 》 (GB/T14848-2017)表 1 中 IV 类标准,石油类未超过《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
综合结论:经过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传染病院 区始阳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续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 和风险评估,未来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使用。
三、地块调查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
地址:**高新区新文路22号8栋1层4号
联系人:赵宗赢
电话:130****5897
五、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