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四矿**平3#仓治水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公司四矿**平3#仓治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司四矿**平3#仓治水工程
招标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三、招标范围:A包:**平3#仓治水工程,计划资金97万元,详见工程量估算表。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4年12月19日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营业执照代码 |
A | 1 | **** | 集团审计部审定竣工决算价格优惠 0.55% | 911********243695F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审计部审定竣工决算价格优惠 0.5% | ****0100MA0KFFWA37 |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3日;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 系人:工程服务科张坤 0375-****213
电子邮箱:****@qq.com
业主单位:******公司四矿
地址:**省**市**区四矿路四矿
联系人:韩淑红 158****67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孟秋丽 王新奎
电 话:0375-****706 ****589
邮 箱:mql-****@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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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