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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9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9 |
****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三轮摩托车车厢及配件喷粉流水生产线)
****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阅:http://www.****.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中心二楼D区综合窗口16,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三轮摩托车车厢及配件喷粉流水生产线 | ******工业园32号 | ******公司 | **舒清****公司 | 项目利用厂区生产车间中部2F部分空置区域新增1条喷塑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对现有项目1.9万套无涂装车厢中的0.8万套产品进行喷塑处理。不新增劳动定员。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 施工期环境影响和治理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项目厂区进行建设,厂房及其配套水、电、气等辅助设施均已齐备并能正常使用,施工期主要内容为本次建设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少量固废及噪声,施工污染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在加强施工管理的情况下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2. 废气:喷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喷房自带塑粉回收系统处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水旋喷淋塔+气水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固体废物:项目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分类暂存定期交由专业单位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4.噪声影响通过合理布局、风机软式连接以及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影响较小。 | **市****委员会:2409-500113-04-01-49429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