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MB****439K/2024-00207 | 文号银西审服批发〔2024〕145号 |
2024-12-19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有效 |
****管理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市******交通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批**区2024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区农村公路项目计划的通知》(宁交函〔2024〕115号)等相关资料,同意你局实施**区2024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将**区2024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区境内的同庄村公路、贵人香路、种羊场至团结村路。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涉及隐患道路长度3.5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侧护栏、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
具体内容包括:波形梁护栏3570m,轮廓标130个,立面标记64㎡,标志牌7块。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概算投资85.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16万元,其它费用8.97万元,预备费2.50万元。资金****运输厅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项目资金,剩余部分本级财政配套。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债务。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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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