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北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EPC总承包) 澄清说明
**市**区北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EPC总承包)
澄清说明
本项目做以下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第4条 承包人,原4.2 履约担保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暂估签约合同价款的8%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 □银行保函 □银行转账 □保险保证 □其他 √双方协商选择 。
履约担保的期限:终验合格后退还。
履约担保提供途径:承包人提交代管人,代管人替发包人接收保管。
现修改为
4.2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合同暂估价的5%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 转账汇款、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
履约担保的期限:终验合格后退还。
履约担保提供途径:承包人提交代管人,代管人替发包人接收保管。
本项目招标文件将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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