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县吴山镇胜岗路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11
**县吴山镇胜岗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及变更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答疑:
问1:在投标制作软件中“评标因素索引表”与“政务数据获取”窗口,在投标阶段如不上传内容,是否予以认可附图如下:
答1:投标人可不上传“评标因素索引表”与“政务数据获取”。
问2:投标文件格式的报价文件中第(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在投标制作软件无上传窗口,请问是否可以在“报价文件其他材料”窗口上传附图如下:
答2:可以。
问3: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未作出约定,请问有无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答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 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
二、变更: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相关政策要求”第一条:“(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合政办〔2013〕55号文件)执行。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关于发布**市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2】8 号及《**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建设局,http://cxjsj.****.cn)规定执行。中标后承包人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变更为:“(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 号)及**省、**市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按照**市相关文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关于发布**市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2〕8号)及《**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建设局)规定执行。中标后承包人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9楼
联 系 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551-****90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1976、0551-****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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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