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区13个街道范围内的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具体点位见附表)。
运行模式:由****牵头组织,在每个街道设置1个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中标单位对街道集中暂存点进行上门收集(每月2次),运输至有害垃圾转移站中(场地由采购方提供,中标方负责建设和运营),经人工分拣、包装后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转移至处置地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中**区有害垃圾集中点明细表
五、服务标准:1、成交单位负责**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一体化”服务。
2、根据项目需要,足额配备有害垃圾服务人员和作业车辆,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作业服务规范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投入使用30平方米以上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贮存点须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满足国家及其他环保部门规定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要求。
4、有害垃圾收集运输时,应按照有害垃圾运输要求选择机动灵活、可适应多种复杂城市道路路况的密闭式专用作业车辆。车辆应按照规范喷涂或悬挂危险货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标识,保证车身密封,避免撒漏,同时配置缓冲设备或材料,防止有害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破损。
5、有害垃圾收集过程中,成交单位与街道暂存点工作人员应按照类别对有害垃圾进行计量,并认真记录交接日期、交接单位、交接种类、各种类重量,交付双方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6、有害垃圾须按要求进行分拣、包装,使用桶装密闭容器进行装载,各种包装桶必须无泄漏、腐蚀,桶盖严密,无膨胀受压;在将液体废物注入容器时,须预留足够的空隙,防止容器内的液体废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因为温度或其他物理状况转变而膨胀,造成容器变形泄漏,有害垃圾装到合适的包装容器中之后,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安全贮存等待转运处理。
7、成交单位将有害垃圾转移处置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填写并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8、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括以上9类有害垃圾。
六、验收标准:****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