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包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公司辽河综研和特氟龙品牌润滑油脂采购专有协议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物流辽河综研和特氟龙品牌润滑油脂采购专有协议 | 见附件1 | 2025年2月 | 见附件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首页—采办信息公开—采办计划公告“中,搜索该项目,并反馈参标意向。
项目如有制造商反馈参标意向,则仅邀请制造商参标;项目如无制造商反馈参标意向,则允许贸易商和代理商参与,如有代理商反馈,则仅邀请代理商参标(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代理证包含本次采办范围)。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为保证海油用户的润滑油脂需求,中****公司承担润滑油脂的供应服务工作。为了保证满足客户需求,申请辽河综研和特氟龙品牌润滑油脂采购。
总体要求供应商应在买方要求交货日期前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具体供应批次及时间由买方通知为准,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二、需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清单》,该清单为合同期内的预估采购数量,实际采购物资及数量以单次订单为准。、
货物/服务项目名称 | SAP 物料描述 | 包装规格 | 计价单位 | 预估采购量 |
辽河综研\热处理油\NEOSK-OIL 500 | 热处理油\辽河综研 NEOSK-OIL 500\170kg/桶 | 170KG/桶 | KG | 260610 |
辽河综研\导热油\NEOSK-OIL 1400 | 导热油\辽河综研 NEOSK-OIL 1400\200kg/桶 | 200KG/桶 | KG | 318000 |
特氟龙 硅树脂润滑剂 FL414 | LUBRICANT\FLUOROCARBON FL414\20L/drum | 20L/桶、25L/桶 | L | 31800 |
木制托盘 | 1200mm×1200mm×140mm\1.5t,四面进叉托盘 | 1个 | 个 | 100 |
三、执行标准/规范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说明书、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等。产品执行标准详见附件2《产品标准》。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及其它要求。如双方未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做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履行。
四、设计/使用条件
1、****服务区域或范围:**范围;
2、卖方负责运输并承担与运输、包装、装卸等事项相关的全部工作及费用;
3、卖方应提供产品运至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产品的包装应采用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防野蛮装卸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保护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远距离运输。五、技术要求
1、卖方应保证提供全新、未使用的,并且在各方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规定和规格要求的质量合格的货物,并可享受厂家承诺的所有服务;
2、卖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货物可能存在的隐蔽性瑕疵或缺陷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或者可能存在的隐蔽性瑕疵或者缺陷的产品,卖方应当按照买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或者由买方退货给卖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产品质量保证:货到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限为12个月。
4、报价应包括物资成本、易耗品和易耗材料费用;税费(包括关税等);运输、储存、包装、维修、搬运、装卸、交付费用;相关证书费用;管理费和利润;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人力成本;技术服务费用;质保期费用;或有费用及合同没有列明但系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需的工作和服务的费用;卖方所有的风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中明确说明由卖方承担的成本与费用等。卖方应自费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件、辅料和售后服务。
六、检测和试验(不涉及)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产品标识:产品外包装以中文字样注明以下标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商名称、生产地址、MSDS等;
2、产品包装:产品的包装应采用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防野蛮装卸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保护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远距离运输;明确标识包装物是否回收,是否需要更换包装(如换桶、换袋、换标签);
3、产品运输:卖方应采用铁路/船运/公路运输方式运送合同货物至买方指定地点,在每批货物运输车辆/船/火车发出24小时内,卖方应以传真通知买方如下内容:①合同号;②货物预计抵**;③货物名称;④价格(单价及总金额);⑤货物总毛重/总包数;⑥货物总体积;⑦总包装件数;
4、送货地点:**范围指定地点(以实际订单为准)。
八、 技术文件
1、卖方负责对产品质量及包装、可靠性、技术服务与相关责任的承诺;
2、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润滑油行业国家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润滑油桶生产厂家的油桶检验报告、《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3、要求所供产品符合中海油HSE政策的承诺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业绩、详细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产品图片、产品清单等。
九、 交货和验收
1、一般情况下,交货期为45个自然日,卖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将产品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及时沟通并书面确认;
2、卖方送货前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买方,并提供送货清单;
3、产品交付时需提供:供订单、交货清单、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润滑油桶生产厂家的油桶检验报告、《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4、以桶为最小包装单位采购量,单次订单最低起送量≥1桶。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1、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指派服务人员到项目现场或买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技术服务;
2、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提供的技术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卖方应更换服务人员。
十一、质量保证
1、以批次货物验收双方签字确认日期计,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
2、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和质量包装应满足验收标准,期间内不满包装和质量要求的按照退换货处理;
3、连续2批或以上质检不合格,我公司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4、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调整中标产品组分和使用材料标准,对于擅自调整的,在合同款中扣除我方损失金额;
5、因卖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货延期,或因卖方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引起的延期,每延期1日,卖方应按照延期交货的货物总价1%的比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货物延期交付超过三十(30)日,除要求卖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十二、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条款
1、卖方应确保货物制造使用的材料和制作工艺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制造现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国有关质量、健康、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持证生产或经营的物资,卖方在生产或经营时应持有全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不得以现场环境为由拒绝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在买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遵守买方现场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服从买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卖方用于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
5、卖方负责货物运输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对沿途环境和买方的厂区、现场或其它场所造成不良影响。因货物运输对沿途环境和买方厂区、现场或其它场所造成不良影响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卖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装卸及运送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伤害、损伤及车辆碰撞、剐蹭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
7、卖方在货物装卸及运送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丢失、报废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8、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3年。
十四、其他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要求梳理上线“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卖方应全力配合买方在上线过程中要求的各项数据和资料梳理工作。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