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第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第1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报价:****8373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4)工期:8个月
(5)项目经理:谢宝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津112********0185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5042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4)工期:8个月
(5)项目经理:吕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津112********00933)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公司
(2)投标报价:****2313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4)工期:8个月
(5)项目经理:武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津112********04319)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工,刘洋
联系电话:022-****6090,186****2296
电子信箱: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