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公告为“暖城之窗”——****推广中心委托运营服务的比选采购意向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12月23日17点30分(**时间)前提交报名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暖城之窗”——鄂尔****推广中心委托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预算:45万
采购需求:
1. 开展品牌推广。链接各类**营销推广渠道,及时发布产业政策、重点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展示文化旅游产品。
2. 组织宣传活动。结合客源地实际,****旅行社、****协会、知名企业等,组织开展同业推介、分享体验、商场路演、酒店集中宣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不少于30场。
3. 组织区域客源。根据本区域的旅游市场特点组织客源,客源数量要达到预期目标。
4. 发挥协调功能。积极配合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联络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政策宣讲、项目介绍等,联系当地大型旅行商、文旅投资企业,开展商务沟通、洽谈等服务,协助开展文旅招商引资,促成商务**。
5. 开展日常运营。选派至少 2 ****中心日常运营,并具备专业营销知识,熟悉当地文化旅游市场,了解**文化旅游政策及产品,能够向当地市民及游客提供准确翔实的咨询服务。同时履行好按时出勤、日常保洁、基本安全管理等义务。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 务 地:**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运营企业或机构的资格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三、报名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方式:提交报名表至指定邮箱:****@qq.com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7点30分(**时间)
四、比选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伊****广场CBD-T6****
五、其他补充事宜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自治区**市伊****广场CBD-T6
联系方式:0477-****528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