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目标:严格按照国航自营休息室餐饮服务标准,为进入国航贵宾休息室的旅客提供安全、高质量、高标准的餐饮服务。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提供的食品、生产餐食的厨房环境、制作工艺、食品包装以及供应商配备、装运食品及供应品的操作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相关食****政府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等;
2.餐饮服务需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餐饮服务标准,即符合《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自营休息室餐饮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人员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相应资质(资质类别、资质等级):
1.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主要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及乳制品、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现场制作及销售等。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影响本项目的处罚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需满足的数量、质量:
1.餐饮配备时间段:
早餐:0555-0900 午餐:1100-1400 晚餐:1700-2000 茶歇:全时段供应
2.餐饮配备要求:
严格按照《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执行,供应商所提供的餐饮配备不得低于配备标准:
(1)早餐:
中式餐食配备不得低于粥类2种、馄饨1种、蛋类2种、牛奶2种、豆浆1种、中式蒸点4种、应季时蔬2种、小菜4种;
西式餐食配备不得低于面包3种、沙拉3种、早餐香肠1种、早餐麦片2种;
(2)午、晚餐:
中式餐食不得低于中式汤1种、粥1种、炒饭1种、米饭1种、中式蒸点4种、小菜4种、中式凉菜2种、中式热菜4种;
西式餐食配备不得低于沙拉4种、披萨2种;
(3)茶歇:
小吃配备种类不得低于方便面2种、糖果2种、小食4种、饼干3种、干果3种、**治2种、冰激凌1种(5-10月);
甜点配备种类不得低于3种;水果配备种类不得低于3种,夏季应配备西瓜;
(4)酒饮:
热饮配备种类不得低于美式咖啡、拿铁咖啡、卡布基诺、特浓咖啡、英式袋装茶、鲜花茶各1种,中式散装茶3种、自制柠檬水1种;
冷饮配备种类不得低于矿泉水2种、碳酸饮料4种、茶饮2种、果汁3种、酸奶3种;
酒水配备种类不得低于啤酒2种、干红2种、干白1种、威士忌2种、白兰地1种、金酒1种、伏特加1种、鸡尾酒4种。
3.明档服务:至少具备煮的功能,餐食品类选择不少于4种。
4.特餐配备服务:餐饮服务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结合节气或传统节日特点,为休息室提供二十四节气及传统节日特色餐食服务。
5.餐饮服务供应商每季度应提供六套自助餐餐谱,每套餐谱不可重复,每周进行更换。每相邻两个季度的餐谱菜品种类应至少更换50%。
6.由于休息室内无燃气明火设备,所有餐食均需在运入休息室前完成加工或粗加工。供应商应具有冷链或热链食品运输能力。
7.更多餐饮配备要求按照《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8.休息室日常餐饮呈现要求按照《自营休息室餐饮呈现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具备自主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能力,服务人员应经培训、持有效证件(健康证、控制区通行证)上岗。
2.服务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拥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2)年龄在20-50周岁;
(3)拥有统一的制服,在岗仪容仪表应符合国航相关要求;
(4)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热心为旅客服务。
3.人员工作时间:当日国内首班出港航班预计起飞前1小时50分到岗至当日出港航班结束(含备降航班)。
4.服务范围:**地窝堡国际机场北航站区国航自营休息室(1045㎡)区域餐饮服务,休息室冬春季节入舱旅客日均约150-230人次,夏秋旅游旺季入舱旅客日均约300-500人次。
5.人员配置要求:餐饮服务供应商应依据休息室面积及入舱旅客人数,提供合理的人员配备方案,保证休息室内餐饮服务人员配备充足。如遇休息室高峰期、换季、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餐饮服务人员配备和工作时长应相应**或调整,不加收费用。
6.服务内容:
负责国航自营休息室内餐饮配备及餐饮呈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休息室餐台区、明档区、水吧、操作间等区域的餐饮服务及相关桌面、台面等清洁工作。
(1)正餐开餐前应确保餐饮区桌面、台面清洁,餐饮设备正常运行,餐饮及餐饮用具配备充足,餐饮呈现符合标准;
(2)供餐中应不间断巡视餐区,检查餐饮配备、呈现状况,及时补充餐饮及餐饮用具,及时清洁餐区及取餐台桌面、台面;如有旅客用餐结束,应在3分钟内开始并于5分钟内完成餐饮用具回收及桌面清洁;
(3)供餐结束后应及时清洁餐区卫生,保持桌面、台面干净整洁;回收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4)休息室开放前完成小食、饮料、酒水配备及摆放,休息室运营中应不断巡视小食、饮料、酒水配备状况并及时补充,区域内卫生状况出现问题时应及时清理。
(5)餐饮区及操作间清洁标准按照《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中相关操作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7.采购方组织定期巡检,供应商如有管理、服务等不合格项目,应在要求时限内及时整改。
8.如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旅客有效投诉,供应商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
验收标准: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自营休息室餐饮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人员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2025-03-05
交付或实施地点:**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完整版并加盖公章。若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 | |
8.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如未完成2023年审计,需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并针对亏损或未审计原因进行说明 | |
9.2024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证明材料应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 | |
10.若以上材料签字人为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签字人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提供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拟)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