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2025年直购电交易项目 | ||
品目 | 服务/能源的生产和分配服务/电力的生产和分配服务/电力分配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19:0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东大街18号**家属院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2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志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352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东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胥传龙/181****18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东大街18号**家属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志强/156****3525 |
项目概况
****中心2025年直购电交易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东大街18号**家属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12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2025年直购电交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2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2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心2025年直购电交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注: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东大街18号**家属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2点00分(**时间)
地点:**市**东路16号****集团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2点00分(**时间)
地点:**市**东路16号****集团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东路16号
联系方式:胥传龙/181****1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大街18号**家属院
联系方式:马志强/156****3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强
电 话: 156****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