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A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办事处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市容巡查)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办事处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市容巡查)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梅华路124****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5-****023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前海深港**区**街道自贸西街18号前海香缤大厦811号-C08
联系方式:151****70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办事处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市容巡查)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市容巡查职责和市容环境测评标准,在梅林街道管辖范围内开展不间断巡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同时协助协助街道、社区举办市容环境测评相关会议,对测评情况进行详细数据分析、完成PPT并提出有效建议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54.62
合同金额: 709.62546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为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服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为梅林街道辖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关于合同金额的变更 原合同“第四条 服务费与支付方式(一)服务费1.本合同服务总费用为:¥****254.62元(大写:人民币柒佰零玖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陆角贰分),一月至十一月每月服务费为¥591354.55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壹仟叁佰伍拾肆元伍角伍分),十二月服务费为¥591354.57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壹仟叁佰伍拾肆元伍角柒分)。实际支付金额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考核后确定。”修改为“第四条 服务费与支付方式(一)服务费1.本合同服务总费用为:¥****578.83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柒万贰仟伍佰柒拾捌元捌角叁分),一月至十一月每月服务费为¥397714.9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柒佰壹拾肆元玖角),十二月服务费为¥397714.93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柒佰壹拾肆元玖角叁分)。实际支付金额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考核后确定。” 二、关于合同服务人数的变更 1.原合同“第七条 人员配置要求1、乙方应至少每天(含周末及节假日)派出 73 名人员提供服务,相关人员的条件应符合第八条的要求,应含配备数量及经验足够的片长、班长。若因甲方需要,需乙方临时增派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派出的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修改为“第七条 人员配置要求1、乙方应至少每天(含周末及节假日)派出 51 名人员提供服务,相关人员的条件应符合第八条的要求,应含配备数量及经验足够的片长、班长。若因甲方需要,需乙方临时增派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派出的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2.原合同“第八条 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间,乙方应当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原则上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具体工作时段及人数安排根据甲方实际工作要求确定,但每天必须安排73人工作8小时(含)以上。在服务区域内发现有属于说服、教育与劝导服务范围内的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说服、教育、劝导,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涉嫌违反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执法队(同时,还应书面记录在每日工作日记中);发现有属于清理小广告服务范围内的小广告的,应当在10分钟内予以清除。”修改为“第八条 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间,乙方应当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原则上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具体工作时段及人数安排根据甲方实际工作要求确定,但每天必须安排51人工作8小时(含)以上。在服务区域内发现有属于说服、教育与劝导服务范围内的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说服、教育、劝导,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涉嫌违反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执法队(同时,还应书面记录在每日工作日记中);发现有属于清理小广告服务范围内的小广告的,应当在10分钟内予以清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