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市部分乡镇空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标段1(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公司****公司**市部分乡镇空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标段1(第二次)(项目编号:****)
1.2 采购人: ****
1.3 采购代理机构: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171.49万元,预估含税金额187.9711万元。其中标段1预估不含税金额88.47万元,税率13%,含税金额99.9711万元.
1.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兼投兼中,允许参选人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具体采购规模及服务内容如下:
标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标段1 | 1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3 | 台 | 60000 | 180000 | 13 | 203400.00 | |
2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3 | 台 | 60000 | 180000 | 203400.00 |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3 | 台 | 60000 | 180000 | 203400.00 | |||
4 | 臭氧分析仪 | 3 | 台 | 44850 | 134550 | 152041.50 | |||
5 | PM10分析仪 | 3 | 台 | 40050 | 120150 | 135769.50 | |||
6 | PM2.5分析仪 | 3 | 台 | 30000 | 90000 | 101700.00 | |||
合计: | 884700 | 13 | 999711.00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1名至第【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产品质量/服务能力得分高者优先;产品质量/服务能力部分得分相同时,标段1以技术指标得分高者优先。原则上,各标段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2名,若某标段可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不足,无法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时,可按实际数量推荐。
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1.8本项目各标段设置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所报的不含税价格高于对应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标段1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各项不含税单价,具体详见下表:
标段1 |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元)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3 | 台 | 60000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3 | 台 | 60000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3 | 台 | 60000 |
臭氧分析仪 | 3 | 台 | 44850 |
PM10分析仪 | 3 | 台 | 40050 |
PM2.5分析仪 | 3 | 台 | 30000 |
2.1采购范围: 标段1主要采购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各**,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标段1设备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含)内完成到货。
2.3标段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标段1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相应要求
3.1 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审查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参选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2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2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且满足以下要求:
标段1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标段1:前端监测设备销售类;(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参选方的业绩:①如分公司参选,****公司的业绩;②****公司****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公司的,****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3.3 控股、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审查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参选人控股关系。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3.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省同类产品/服务(标段1:前端监测设备销售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参选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
3.6 标段1制造商/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本项目核心设备为: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的授权函。函中必须明确出核心设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
(2)若为制造商:审查制造商承诺函;
(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3.7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8 标段1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二氧化硫分析仪: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 (须提供由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2)二氧化氮物分析仪: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须提供由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3)一氧化碳分析仪:分析方法:红外吸收相关法(气体滤光相关法) (须提供由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4)臭氧分析仪:分析方法:紫外吸收法(须提供由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5)PM10分析仪: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方法,必须给出动态加热相关技术原理和测算方法。 (须提供制造商技术说明书或者产品彩页佐证)
(6)PM2.5分析仪: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方法,必须给出动态加热相关技术原理和测算方法。 (须提供制造商技术说明书或者产品彩页佐证)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0日09 时00分至 2024年12月23日17时00 分】(**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肆佰 元人民币(小写:400.00元),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平台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潜在参选人也可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将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时间)】。
6.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6.3参选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6.4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 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参选人撤销应答文件。
(4) 因参选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
(5) 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参选人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银木街19号
联 系 人: 陈 女 士
电 话: 028-****180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蜀兴西街36号6楼
项 目联系 人:罗婷 惠义敏 古小威
电 话: 185****7062
邮 箱:****@cicdi.cn
采购代理机构: ****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4 年 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