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汽车销售服务及4S店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910757L | 建设单位法人:余剑波 |
李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经开区A区**镇加卡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汽车销售服务及4S店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26-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111-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开发区A区 |
经度:97.34327 纬度: 30.9665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5-18 |
昌环发〔2015〕1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0 |
54.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910757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能****公司 |
915********592391Q | 验收监测单位:**景博****公司 |
****0195MA6T3HHQ8X | 竣工时间:2016-06-2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维修、保养2000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维修、保养2000辆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快修工位:主要用于车辆快速保养,如定期保养更换机油、机滤、空调滤芯、空气滤芯清洁、变速箱油、刹车油、玻璃液面检查、底盘螺栓、悬架的紧固。维修时间在40分钟以内。 ②维修工位:用于保养服务多项目维修,如进行变速箱油、刹车油、动力转向油更换或刹车统、传动统、动力转向统零件更换。维修时间在120分钟以内。 ③普通工位:用于维修时间不确定的车辆维修,如进行车辆异常故障、小型事故,多班组交叉作业项目维修;以及底盘悬架零件更换、发动机、变速箱、空调等总成更换、异常故障维修。 ④钣喷工艺: 钣金工位:用于事故车辆外观零件的整形、恢复原有外观形状。钣金外形工艺流程为:拆卸、修复→旧漆剥落→焊接→打磨羽状边→防锈处理(旧漆膜处理至裸铁,喷涂环氧底漆)。 喷漆工位:用于将钣金外形工序修复后零件进行喷色,恢复车辆原有颜色。喷漆工艺流程为:施涂、打磨原子灰→喷涂、打磨中涂底漆→喷涂面漆、清漆→干燥→抛光。 | 实际建设情况:①快修工位:主要用于车辆快速保养,如定期保养更换机油、机滤、空调滤芯、空气滤芯清洁、变速箱油、刹车油、玻璃液面检查、底盘螺栓、悬架的紧固。维修时间在40分钟以内。 ②维修工位:用于保养服务多项目维修,如进行变速箱油、刹车油、动力转向油更换或刹车统、传动统、动力转向统零件更换。维修时间在120分钟以内。 ③普通工位:用于维修时间不确定的车辆维修,如进行车辆异常故障、小型事故,多班组交叉作业项目维修;以及底盘悬架零件更换、发动机、变速箱、空调等总成更换、异常故障维修。 ④钣喷工艺: 钣金工位:用于事故车辆外观零件的整形、恢复原有外观形状。钣金外形工艺流程为:拆卸、修复→旧漆剥落→焊接→打磨羽状边→防锈处理(旧漆膜处理至裸铁,喷涂环氧底漆)。 喷漆工位:用于将钣金外形工序修复后零件进行喷色,恢复车辆原有颜色。喷漆工艺流程为:施涂、打磨原子灰→喷涂、打磨中涂底漆→喷涂面漆、清漆→干燥→抛光。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预处理池,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 (1)焊接废气:项目由于焊接次数与焊接量较少,投入营运后应设置专门焊接区,加强焊接车间的通风,可有效减低烟尘浓度。(2)喷漆废气:喷漆房密闭,内设引风机,喷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过滤棉除漆雾,再进入光催化氧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3)打磨废气:打磨采用无尘干式打磨机,打磨所产生的粉尘将由同步一体化的吸尘系统(吸尘袋)吸收。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车辆噪声、排风设备噪声和维修噪声。项目空压机 单独设于室内,加装减震垫;打磨、维修设备等 在封闭维修车间内操作,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操作室关闭操作间门窗等;排风设备 采用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中央空调采用 主机减震,管道软管连接等措施;车辆噪声采取 对车辆噪声加强管理的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包括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等,根据类比,产生量约1t/a。其中废零部件可回收利用,废旧轮胎和废包装材料等可外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预处理池污泥:营运期中,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约0.2t/a,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危险废物 维修过程将会产生一些固体危险废弃物,如:清洗汽车部件剩余的废溶剂(废机油、废润滑油等)、隔油池收集的废油、废棉纱等,废油漆桶及漆渣,废气净化后的废过滤棉。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1t/a,废油漆桶及漆渣,产生量约为0.2t/a,交由厂家回收;废油(废机油、废润滑油、隔油池废油等)及废棉纱产生量约为1t/a,以上危险废物在车间危废库内暂存后均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预处理池,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 (1)焊接废气:项目由于焊接次数与焊接量较少,投入营运后应设置专门焊接区,加强焊接车间的通风,可有效减低烟尘浓度。(2)喷漆废气:喷漆房密闭,内设引风机,喷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过滤棉除漆雾,再进入光催化氧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3)打磨废气:打磨采用无尘干式打磨机,打磨所产生的粉尘将由同步一体化的吸尘系统(吸尘袋)吸收。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车辆噪声、排风设备噪声和维修噪声。项目空压机 单独设于室内,加装减震垫;打磨、维修设备等 在封闭维修车间内操作,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操作室关闭操作间门窗等;排风设备 采用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中央空调采用 主机减震,管道软管连接等措施;车辆噪声采取 对车辆噪声加强管理的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包括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等,根据类比,产生量约1t/a。其中废零部件可回收利用,废旧轮胎和废包装材料等可外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预处理池污泥:营运期中,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约0.2t/a,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危险废物 维修过程将会产生一些固体危险废弃物,如:清洗汽车部件剩余的废溶剂(废机油、废润滑油等)、隔油池收集的废油、废棉纱等,废油漆桶及漆渣,废气净化后的废过滤棉。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1t/a,废油漆桶及漆渣,产生量约为0.2t/a,交由厂家回收;废油(废机油、废润滑油、隔油池废油等)及废棉纱产生量约为1t/a,以上危险废物在车间危废库内暂存后均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289 | 0.1289 | 0 | 0 | 0.129 | 0.129 | |
0 | 0.3074 | 0.387 | 0 | 0 | 0.307 | 0.307 | |
0 | 0.0222 | 0.0322 | 0 | 0 | 0.022 | 0.02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池 | (GB26877-2011)表2预处理标准 | 预处理池15m3一座 | 2024年11月25日~26日对本项目废水总排口进行了监测 | |
2 | 隔油池 | (GB26877-2011)表2预处理标准 | 隔油池2m3一座 | 2024年11月25日~26日对本项目废水总排口进行了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 | 喷漆房密闭,内设引风机,喷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过滤棉除漆雾,再进入光催化氧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 2024年12月4日~5日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危废暂存间、油漆库周围设置围堰,地面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 危废暂存间、油漆库周围设置围堰,地面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包括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等,根据类比,产生量约1t/a。其中废零部件可回收利用,废旧轮胎和废包装材料等可外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预处理池污泥:营运期中,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约0.2t/a,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维修过程将会产生一些固体危险废弃物,如:清洗汽车部件剩余的废溶剂(废机油、废润滑油等)、隔油池收集的废油、废棉纱等,废油漆桶及漆渣,废气净化后的废过滤棉。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1t/a,废油漆桶及漆渣,产生量约为0.2t/a,交由厂家回收;废油(废机油、废润滑油、隔油池废油等)及废棉纱产生量约为1t/a,以上危险废物在车间危废库内暂存后均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一般固废包括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等,根据类比,产生量约1t/a。其中废零部件可回收利用,废旧轮胎和废包装材料等可外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预处理池污泥:营运期中,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约0.2t/a,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维修过程将会产生一些固体危险废弃物,如:清洗汽车部件剩余的废溶剂(废机油、废润滑油等)、隔油池收集的废油、废棉纱等,废油漆桶及漆渣,废气净化后的废过滤棉。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1t/a,废油漆桶及漆渣,产生量约为0.2t/a,交由厂家回收;废油(废机油、废润滑油、隔油池废油等)及废棉纱产生量约为1t/a,以上危险废物在车间危废库内暂存后均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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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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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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