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城市计算中心讲解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中心讲解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类型: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2024-12-19 23:30:00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中心讲解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中心讲解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心讲解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需选取优质讲解服务供应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工作内容:
1. ****中心各类参观的讲解、导览、提示、礼宾、迎送工作,高质量完成各类参观讲解服务;
2. ****中心各类参观/采访/拍摄等的对接、参观信息汇总与发布,及时更新参观台账并发布参观信息,定期对参观情况进行汇总;
3. ****中心参观前后各展陈系统的定期排查、故障上报及处理跟踪;
4. 按照公司要求,****中心展陈系统启闭、夜间及重大活动期间眼球点亮;
5. 负****计算中心各类接待活动进行总结、复盘,工作之余定期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讲解服务水平;
6. ****中心参观接待制度要求,根据参观群体的来访事由等,确定合理参观动线,提高参观针对性;
7. ****公司文体活动的主持及完成领导交班的任务。工作中讲解词、服务方案、文化创意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1年。
2.5 服务地点:雄**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 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9日23时59分00秒至2024年12月25日8时59分00秒(**时间,下同),登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00秒。
5.2 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方式:
(1)供应****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雄**区**县容东**路6****中心
联 系 人:邸经理
电 话:0312-****80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雄**区**县板正南大街23号
联 系 人:卜权、刘冬琦、宫英健、张雪源、薛建伟、赵悦
电 话:0312-****998、150****2906
邮 箱:****@sstc20.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010-****2559;
**CA数字证书办理和审核:150****1277(微信同号);
平台企业审核:0312-****386。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开标系统”的“异议提出及查看”中在线提交)。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卜权
电 话:150****2906
电子邮件:****@sstc20.com
通讯地址:**市**大街8****广场16层
提交地点:****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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