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市高新五路966号办公用房对外出租(5年)
[****]**市高新五路966号办公用房对外出租(5年)
【信息时间: 2024-12-19】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高新五路966号办公用房对外出租(5年) | ||
标的名称: | **市高新五路966号办公用房对外出租(5年)(出租底价:9.360000万元/年)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2-1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2-26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挂牌价为年租金,租期内每年租金相同,租金按年支付,租赁期5年。 | ||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公司出具的老楼评字[2024]**租赁0024-02号《房地产估计报告》。 2.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3.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4.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借及调换。 5.承租方不能改变房屋框架主体结构,消防、装修审批,水电增容、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装修方案必须由出租方审定后再申报动工。 6.意向承租方均要求到现场考察清楚,经营用途须为办公,承租后因场地不适应、经营项目不能开展等原因毁约,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踏勘联系方式:李先生189****2900。 8.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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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交易双方签订签订合同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清场。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6621、0791-****1087、0791-****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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