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于2017年3月在**高新区注册成立,属于一家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重组蛋白疫苗2600万支**项目”,并于2021年11月18日取得苏****开发区管理委员的备案,备案号:(苏浒新项备〔2022〕40号),项目代码为2110-320544-89-01-180994。项目位于**高新区建林路407号,占地面积39699m2,总建筑面积66547.83m2。
****年产重组蛋白疫苗2600万支**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带状疱疹疫苗生产、宫颈癌疫苗生产、QC实验室、动物房。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2022年6月,****委托**市环科****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年8月9****环境局的环评批复(苏环建[2022]05第0015号)。本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进行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本次验收项目主要为带状疱疹疫苗生产、宫颈癌疫苗生产、QC实验室的建设生产,目前本项目除了动物房还未建设,其余均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的动物房主要是进行疫苗效力检测试验等,由于动物房还未建设,目前此工序委外处置,因此动物房涉及的原料、设备以及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最终****委托**市宏宇****公司对《****年产重组蛋白疫苗2600万支**项目》进行第一阶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并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及现场检查,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并在场内铺设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含氮****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回用至B套冷却塔;项目产生的不含氮磷废水和生活污水单独经各自排口排放至市政管网,再进入枫桥水质净化厂处置。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不含氮磷废水满足《****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的“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直接排放限值要求,生活污水满足枫桥水质净化厂接管要求。
2、废气
动物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因此不予评价。本项目QC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的1#排气筒;污水站产生的恶臭废气收集后经一套“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3#排气筒。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限值要求,乙腈、二氯甲烷、甲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限值要求,速率满足表C.1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2#排气筒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硫酸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甲醇满足《****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氯化物、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乙腈和吡啶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排放限值。
3、噪声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废气及废水处理系统风机等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后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四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材、纯水****处理站废过滤介质;危废为废一次性耗材、废培养基、废层析柱、废膜包、废超滤膜、废过滤器材、不合格品、沾有原辅料废包装袋、空调净化系统废过滤器、污泥、废擦拭纸/抹布、废活性炭(1#排气筒)、废活性炭(2#和3#排气筒)、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实验室废液、蒸发残渣、沾有原辅料废包装袋、废垫料、废有机溶液。
废一次性耗材、废培养基、废层析柱、废膜包、废超滤膜、废过滤器材、不合格品、沾有原辅料废包装袋、空调净化系统废过滤器、污泥、废擦拭纸/抹布、废活性炭(1#排气筒)、废活性炭(2#和3#排气筒)、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实验室废液、蒸发残渣、沾有原辅料废包装袋、废垫料、废有机溶液收集后委托**市绿怡****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公司进行清运;:一般废包材外售处置,纯水****处理站废过滤介质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置。本项目设置一座288m2危废仓库和一座20m2一般固废仓库。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建设地点:**高新区建林路40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6350
邮编:215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年产重组蛋白疫苗2600万支**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2月11日
****年产重组蛋白疫苗2600万支**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