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汉成世家建设工程,位于****区发展大道东路6号,共24个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155401.33平方米,其中:16号楼,地上18层,建筑高度54米,建筑面积8804.10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17号楼,地上18层,建筑高度54米,建筑面积8809.08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18号楼,地上18层,建筑高度54米,建筑面积8858.36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19号楼,地上18层,建筑高度54米,建筑面积4576.26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20号楼,地上18层,建筑高度54米,建筑面积8851.71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21号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8米,建筑面积5626.07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22号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8米,建筑面积5926.18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23号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8米,建筑面积2983.46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25号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8米,建筑面积5928.07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26号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8米,建筑面积5629.40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27号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8米,建筑面积5926.25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28号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8米,建筑面积5926.94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29号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8米,建筑面积5934.47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30号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2.8米,建筑面积5932.21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31号楼,地上7层,建筑高度22.15米,建筑面积3250.64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32号楼,地上7层,建筑高度22.15米,建筑面积3245.01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33号楼,地上7层,建筑高度22.15米,建筑面积3254.31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35号楼,地上7层,建筑高度22.15米,建筑面积3245.01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36号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15.85米,建筑面积2208.94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37号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15.85米,建筑面积2205.30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38号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15.85米,建筑面积1500.29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性质为住宅;S7号楼,地上1层,建筑高度5.6米,建筑面积1461.81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商铺;S8号楼,地上1层,建筑高度6米,建筑面积1718.94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商铺;地下室,地下1层,层高4.8米,建筑面积43598.52平方米,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一级,使用性质为车库、设备用房。2024年11月21日,****公司申请该项目消防备案(备案申请表编号为张建消竣备字〔2024〕第35号),被确定为抽查项目。
二、验收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查,经检查,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
三、注意事项
经此次备案的工程,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或进行用途变更,如确有需要,应依法进行规划和设计,并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建筑使用过程中消防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建筑安全使用(消防)告知书》。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建筑安全使用(消防)告知书
为强化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共同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就建筑安全使用消防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告知书是汉成世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张建消备字[2024]第26号)附件,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筑使用过程中落实。
二、本项目现场消防验收方法为抽查,验收合格意见是对所抽查项目的综合评价。对于未抽查到的部分,由建设单位依照相关标准规范自行执行到位。
三、建设单位拟对建筑改扩建或用途变更对消防安全布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有较大影响的,应报规划部门批准后重新报住建部门审查验收备案。
四、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手续。
五、保持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完整,不得占用。车道和场地应按标准施划标识标线,并保持清晰醒目。
六、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出口和通道。
七、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应按消防救援部门要求值班,保证消防设施正常发挥作用。不得圈占、停用消防设施,不得破坏防火分隔。
八、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报消防救援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保证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九、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主动请消防救援部门检查指导消防管理工作,测试车道、登高作业场地和消防设施。
十、物业企业向业主及使用人普及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制止消防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省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