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禾本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年产2500吨甲霜灵等原药及4500吨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年产2500吨甲霜灵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0MA66DLA64D | 建设单位法人:濮剑波 |
吴良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大道二段3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年产2500吨甲霜灵等原药及4500吨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年产2500吨甲霜灵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大道二段30号 |
经度:106.08695 纬度: 30.6252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3-18 |
川环审批〔2020〕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778.73 |
8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0MA66DLA64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川环****公司 |
****0100MA6C7H812B | 验收监测单位:**省川环****公司 |
****0100MA6C7H812B | 竣工时间:2023-11-01 |
2023-11-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15 |
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hb-p.cn/Col/Col12/Index.aspx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化学农药生产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化学农药生产制造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车间13座;生产农药原药13种;包括①杀菌剂:甲霜灵、精甲霜灵、三苯基乙酸锡、三苯基氢氧化锡、三环唑、吡唑醚菌酯;②除草剂:异恶草酮、二甲戊乐灵、乙氧氟草醚、氟磺胺草醚、精喹禾灵;③杀虫剂/杀螨剂:克螨特、噻螨酮及中间体2种:对氰基酚和1,2-戊二醇;配套建设原辅材料罐区(设50立方米和100立方米储罐各9个,200立方米储罐15个)、3座原料产品库房和15座甲类库房﹑废酸回收装置和亚硫酸钠装置、盐精制焙烧装置和盐重结晶装置、纯水站和循环水站及冷冻站、空压和制氮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RTO焚烧炉2座(1用1备)、事故废水****处理站、检修车间和研发分析楼及办公楼等公辅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杀菌剂农药原药7550吨(其中甲霜灵2500吨、精甲霜灵1500吨、三苯基乙酸锡1000吨、三苯基氢氧化锡500吨、三环唑2000吨、吡唑醚菌酯50吨);除草剂农药原药12000吨(其中异恶草酮4000吨、二甲戊乐灵3000吨、乙氧氟草醚2000吨、氟磺胺草醚2000吨、精喹禾灵1000吨);杀虫剂农药原药2300吨(其中克螨特2000吨、噻螨酮300吨);中间体化学品4500吨(其中对氰基酚1500吨、1,2-戊二醇3000吨);副产氯化钠10726吨、硫酸铵2244吨、盐酸2250吨、氯化铵565吨、氯化钾967吨、亚硫酸钠2471吨、硫酸钾3829吨、硫酸钠1863吨、乙醇2100吨和醋酸626吨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车间1幢,包括①杀菌剂:甲霜灵;**甲类库7幢;**甲霜灵车间废气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杀菌剂农药甲霜灵2500吨。其余如RTO炉、污水处理站、盐精制焙烧装置等均依托现有。本项目为分阶段建设,本次为“一期二阶段”建设内容(年产甲霜灵2500吨及其配套工程)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变。 |
本项目为分阶段建设,本次为“一期二阶段”建设内容(年产甲霜灵2500吨及其配套工程)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次建设内容对应原环评内容:将丙酸与氯气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反应,得到2-氯丙酸,再和甲醇在催化剂存在下进行回流反应得到2-氯代丙酸甲酯。 以苯酚和甲醇为原料经甲基化、氢化、氨化等反应合成2,6-二甲基苯胺。 以氢氧化钠和甲醇为原料合成甲醇钠,再与氯乙酸、盐酸、氯化亚砜先后经缩合、酸化、取代等反应合成甲氧基乙酰氯。 2,6-二甲基苯胺和2-氯丙酸甲酯发生加成反应合成N-(2,6-二甲苯基)氨基丙酸甲酯,再与甲氧基乙酰氯经加成反应得到目标产物甲霜灵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甲霜灵工艺废气:送车间废气预处理装置,含酸性气体HCl有机废气,经“二级碱洗”预处理后;含碱性气体NH3等有机废气经“二级水洗”预处理后;含粉尘、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冷凝”预处理后;含SO2有机废气送副产亚硫酸钠装置处理后,与其余未含卤代烃的有机废气送RTO处理。 (2)甲霜灵工艺废气:含卤代烃有机废气,送厂区废气预处理装置,经“二级碱洗+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3)罐区废气 含氯代烃废气:水洗+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 酸性废气:水洗+碱洗; 醋酐呼吸气:水洗; 碱性废气:水洗+酸洗;(4)盐精制焙烧炉 盐精制焙烧炉废气:二次燃烧+SNCR脱硝+旋风除尘+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二级碱洗吸收;(5)RTO焚烧 RTO焚烧废气:SNCR脱硝+急冷+水洗喷淋+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二级碱洗;(6)厂废水站废气处理 厂废水站(废水贮罐废气、湿化氧化法、MVR、生化装置)产生的尾气:送厂区RTO焚烧; 污泥脱水干燥废气:布袋除尘+RTO;(7)盐重结晶装置 抽滤废气:RTO; 干燥废气:布袋除尘;(8)分析楼实验 化验废气:活性炭吸附塔(9)厂废水站 ①难降解高浓度废水、含氟废水、含亚硫酸根废水:湿式氧化+MVR+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②一般高浓度废水: 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③高盐废水: MVR+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④含磷废水: 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⑤低浓度废水: 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10)工艺废水 甲霜灵车间的烷基化工段产生的分层度水W1-8,原处理工艺为与其他高盐废水合并,去MVR蒸发得到粗盐,再去盐精制焙烧炉进行精制从而得到合格副产盐,粗盐中的有机物经过焙烧转化为废气与固废 | 实际建设情况:(1)甲霜灵工艺废气:送车间废气预处理装置,含酸性气体HCl有机废气,经“2级碱洗”预处理后;含碱性气体NH3等有机废气经“3级水洗”预处理后;含粉尘、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车间内冷凝”预处理后;含SO2有机废气送副产亚硫酸钠装置处理后,与其余未含卤代烃的有机废气送RTO处理后经35m排气筒排放。 (2)甲霜灵车间含卤代烃有机废气:车间内冷凝+车间顶部冷凝+3级水洗+2级碱洗+活性炭+25m排气筒。3)罐区废气 含氯代烃废气:水洗+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RTO; 酸性废气:降膜吸收+一级碱洗+两级水洗+RTO; 醋酐呼吸气:未运行,因此未建设相应措施; 碱性废气:二级水洗+RTO;(4)盐精制焙烧炉 盐精制焙烧炉废气:二次燃烧+SNCR脱硝+浸没急冷+碱洗+水洗+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 天然气燃烧废气:导入后端活性炭吸附后,与上述合并。(5)RTO焚烧 RTO焚烧废气:前置水洗喷淋+前置除雾过滤塔+密鞍环阻隔+烟气混合箱+急冷塔+碱洗除雾塔; 2台RTO焚烧炉采用一用一备,出现非正常工况,未及时有效将废气进行处理时,应急使用活性炭吸附废气,仅作为RTO装置切换应急使用;(6)厂废水站废气处理 高浓度废水(废水贮罐废气、湿化氧化法、MVR、生化装置)产生的废气:送厂区RTO; 低浓度生化段臭气: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污泥脱水干燥废气:无(7)盐重结晶装置 真空抽滤改成滤袋过滤,通过密闭管道进入重结晶水罐; 干燥废气:干燥设备配套有布袋除尘+RTO;(8)分析楼实验 化验废气:活性炭吸附(9)无变化(10)通过工艺优化,将该股废水单独进行催化剂回收回收过程用到粉末活性炭,在吸附回收催化剂的同时也将该废水中有机物清除干净,后续直接蒸发结晶烘干得到合格副产氯化钠,吸附了催化剂的粉末活性炭收集后外委送去指定催化剂回收单位。 |
水洗由2级变为3级、两级冷凝变为多级冷凝(前端位于车间内、后端位于房顶)。酸性废气采用降膜吸收+一级碱洗+两级水洗+RTO;碱性气体采取二级水洗后进入RTO,相较于原环评水洗+一级酸洗或碱洗措施进行了优化,优化后的措施对酸性气体处理效果更佳;碱性废气二级水洗+RTO与原措施处理效果相当。 含氯代烃废气风量小,就近利用现有废气处理设备。 本次建设内容运营时不涉及醋酐呼吸气采取,因此未建设相应措施。(4)处理工艺流程虽不同,但各工艺作用相同,均能够满足处理相应污染物,根据监测结果表明能够达标排放。(5)采用“酸喷淋填料塔”替代原“水洗塔”,大大降低全厂有机废气总管收集的废气中含氮有机物浓度。(6)根据实际情况将生化装置产生的废气分为高浓度废气和低浓度废气,高浓度废气进入RTO处理;低浓度废气单独建设“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主要考虑到生化段产生的低浓度废气量少,主要就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如果送RTO则距离远、管道长、能耗高、损耗风机风量、增大风机负荷、经济效益不高等缺点,同时也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单独建设低浓度废气处理后排放。 由于前期污泥产生量较少,将产生的污泥交由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因此不增设干燥废气处理设备。(7)前期产生的盐重结晶量较少,因此利用污水站MVR进行;通过管道改变废气的排放方式,减少排放量,进入到后续物料中。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考虑到可能存在微量的VOC,经过布袋除尘后进入RTO。(8)化验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车间级活性炭吸附(9)无变化(10)工艺措施优化,增加活性炭吸附,可以将废水中的催化剂回收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其他变动详见验收报告“3.8 项目变动情况”章节 | 实际建设情况:其他变动详见验收报告“3.8 项目变动情况”章节 |
其他变动详见验收报告“3.8 项目变动情况”章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0.44 | 180.6 | 0 | 0 | 10.44 | 10.44 | |
0 | 0.02 | 13.55 | 0 | 0 | 0.02 | 0.02 | |
0 | 0.23 | 0.9 | 0 | 0 | 0.23 | 0.2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67 | 16.56 | 0 | 0 | 0.67 | 0.67 | / |
0 | 1.54 | 72.43 | 0 | 0 | 1.54 | 1.54 | / |
0 | 0.73 | 11 | 0 | 0 | 0.73 | 0.73 | / |
0 | 5.2 | 12.64 | 0 | 0 | 5.2 | 5.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190-93)B类水域、W级标准 | pH调节+湿式氧化+MVR+废水综合调节池+pH调整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UASB+A池+PACT+芬顿氧化+化学除磷+反硝化滤池 | 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所测pH、SS、COD、BOD5、苯酚、挥发酚、苯、甲苯、氯苯、氟化物、石油类、硫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LAS、苯胺类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相关限值要求;NH3-N、总磷、总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相关限值要求;氯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190-93)B类水域、W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TOC、甲醇、三乙胺、硫酸根无适宜判定标准;硫酸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整体工艺分为车间内冷凝、车间顶部冷凝、3级水洗、2级碱洗、活性炭过滤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农药制造”、表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 | 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整体工艺分为车间内冷凝、车间顶部冷凝、3级水洗、2级碱洗、活性炭过滤 | 甲霜灵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所测颗粒物、氨、氯苯类、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苯系物(包含: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经计算在验收期间苯系物的结果为:7.364mg/m3、3.809mg/m3、6.264mg/m3、5.166mg/m3、1.384mg/m3、6.694mg/m3,均未超过《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中“苯系物:60mg/m3”的限值;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农药制造”、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苯胺类、甲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限值要求。 | |
2 | 水洗喷淋+除雾过滤+密鞍环阻隔+RTO焚烧+急冷+碱洗除雾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农药制造”、表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2表1 | 水洗喷淋+除雾过滤+密鞍环阻隔+RTO焚烧+急冷+碱洗除雾 | RTO废气排气筒出口所测甲醇、苯胺类、氟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限值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2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氨、氯苯类、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苯系物(包含: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经计算在验收期间苯系物的结果为:9.703mg/m3、10.48mg/m3、12.68mg/m3、10.111mg/m3、17.518mg/m3、9.524mg/m3,均未超过《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中“苯系物:60mg/m3”的限值;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农药制造”中相关限值要求。因RTO炉实测风量大于10000m3/h,通过监测进口和和出口的VOCs浓度(第一天1~3次,第二天4~6次),其中第3~6次进口浓度大于了200mg/m3,按照《**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对第3~6次的其进行处理效率计算,其处理效率分别为:91.29%、88.88%、90.04%、89.74%,均大于了限值要求的80%,处理效率达标。 | |
3 | 盐精制焙烧炉 | 二次燃烧+SNCR脱硝+浸没急冷+碱洗+水洗+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 | 二次燃烧+SNCR脱硝+浸没急冷+碱洗+水洗+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 | 盐精制焙烧炉废气排气筒出口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氟化氢、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一小时均值限值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农药制造”中相关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限值要求;氨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 | |
4 | 二甲基苯胺工段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 | 驰放气:缓冲罐V2010→1级水洗喷淋塔→1级酸洗喷淋塔→水封处理→V2012缓冲罐→DA005排气筒;不凝气进入RTO | 二甲基苯胺合成工序废气排气筒所测氨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 | |
5 | 厂废水站低浓度生化段臭气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农药制造”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 厂废水站低浓度生化段臭气排气筒所测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标准“废水处理设施废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农药制造”中相关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减振、隔声 | 根据深环检字(2024)第11087号检测报告噪声监测结果表明,2024年11月15日~16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1#~4#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切实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严防化学品和废水污染地下水。进一步优化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进行跟踪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 已落实。企业已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并落实了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企业建立了管理制度,加强防渗设施维护,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厂区建设了3个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根据川环源创检字(2024)第CHYC/24C56Z01-1号检测报告,项目所测3口地下水监测井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标准,污染防范治理措施治理能力得到有效落实。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项目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副产物的盐酸、乙醇、醋酸以及经焙烧、重结晶处理后的产物,若不满足相关产品和综合利用等标准要求,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 已落实。企业已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各项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格润****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号:川环危第****23095号)、******公司(川环危第****03107号)处置。项目副产物的盐酸、乙醇、醋酸以及经焙烧、重结晶处理后的产物进行外售,若不满足相关产品和综合利用等标准要求,企业将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报警、可燃气体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装置区设DCS自动控制系统,落实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环境风险事故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各储罐区根据物料性质和防护需要设泄漏应急喷淋系统和事故废气处理系统,并分别设置围堰,储罐周围和主要生产装置周围设置与事故废水收集池贯通的截流沟、备用储罐、倒罐的设施,厂区设事故废水收集池,雨、污管网排口设置截断闸门等,确保事故泄漏物料和事故应急处理废水不外排。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你单位应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周边企业、园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企业设置了双回路电源及备用电源,安装了消防设施、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正压式防毒面具,罐区设置了围堰,设置了消防水池和应急事故池等。厂区库房安装了有毒气体自动监测和报警系统,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设置了应急喷淋设施,库房四周设截流沟,且与事故水池连通并设切换阀门,厂内雨、污管网出口均设置了闸门。相关人员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有安全专员不定期巡查,且现场应急设施有专人维护检查。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环境应急预案和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调查报告和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该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11300-2023-012-H。该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制定了事故应急措施、事故处置方案、应急保障等,并每年不定期组织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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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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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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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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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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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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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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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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