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路港]建工路港市政分公司合肥市高新区斑鸠堰河(柏堰湖坝下—宁西路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工程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工建工路港]****公司**市高新区斑鸠堰河(柏堰湖坝下—宁西路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工程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司**市高新区斑鸠堰河(柏堰湖坝下—宁西路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工程标段1进行招标, 并于2024-12-19 09:1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名称:****公司**市高新区斑鸠堰河(柏堰湖坝下—宁西路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工程标段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 | |
****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限:2024-12-20起至2024-12-23 10时00分止 各投标单位如有疑义,请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请咨询****。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提出,联系电话:0553-****136(邮箱:****38916@qq.com);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553-****396。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3****集团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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