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港申夏港区5号码头二期改扩建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港申夏港区5号码头二期改扩建工程 | **省**市长江下游**河段**水道右岸,申港**与新沟**之间,5号码头二期 | **** | ******公司 | 新港投资拟投资77800万元,在不新增使用自然岸线的条件下,利用现有733米长江码头岸线,将原长江码头外挡2个4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和1个3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统一提升为2个15万吨级散货泊位,原长江码头内档1个2000吨级件杂货泊位和1个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统一提升为4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内档泊位长度460米。利用现有后方陆域约24万平方米改造为专业化散货堆场,新增铁矿石、矿建材料(砂石)经营品种,同时淘汰原集装箱和件杂货经营品种。本次改扩建后,码头设计散货年吞吐量2870万吨,设计散货年通过能力2913万吨。 | 1、废气:船舶靠岸后使用岸电,码头装卸、运输粉尘采用抑尘料斗喷淋、装船机喷淋、雾炮、皮带机喷淋,堆场装卸粉尘和堆场风蚀扬尘采用旋转式高杆喷淋、堆场防风抑尘网及喷淋、篷布苫盖,密闭廊道转运粉尘采用廊道皮带机喷淋、廊道转运站干雾抑尘和布袋除尘,道路扬尘采用流动雾炮车、洒水车、真空吸尘车、清扫车、自卸车盖网装置,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 2、废水: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江****公司处置,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皮带机和输送廊道冲洗废水、喷淋和雾炮废水、初期雨水、车辆驶离陆域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作业车辆和装卸机械冲洗废水、机修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回用于作业车辆和装卸机械冲洗。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光大****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机械噪声、输送机械噪声和船舶鸣号产生的交通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各厂界预测值昼、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船舶垃圾交由******公司处置,陆域生活垃圾由******公司处置,沉淀池污泥、收集滤尘、废布袋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废油、废油泥委托****处置,废包装桶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 | ****@126.com |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