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营养科膳食配制室订餐手持机升级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院目前在用营养订餐系统为2002年建设并投入使用,供应商为“****”,2013年该系统升级,现由于患者用订餐刷卡的手持机使用时间较长,老化严重,已不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急需采购订餐手持机。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医院目前在用订餐手持机为供应商********医院开发的营养订餐系统进行定制,其硬件设备包括手持机、读卡器、卡片。
2.该系统建设完成后,该供应商售后服务良好,能及时解决系统运行及手持机的使用故障问题,保证了正常的订餐需要。
3.订餐手持机中的通用订餐程序制作时:
(1)手持机须写入和订餐系统对应的编码由原建设单位设置,该编码其他单位无法获知;
(2)手持机中的高频非接触IC卡读头需要和软件系统和卡片单独密码检验,该密码其他单位无法获知,需由原建设单位提供;
(3)软件系统和硬件对手持机应用程序中的字节有特殊的编码格式,因涉及技术机密原因,原建设单位不对外公开,所以手持机在出场时须由原开发厂家提前定义程序中各扇区字节规划,其他供应商无法获知编码格式。
综上,结合以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承担本项目订餐手持机的供货及服务。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
2.唯一供应商地址:**市**区地铁六号线五路居站地下一层030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 月20 日2.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 月 26 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