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城市**B-09-08地块部分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20 09:59 至 2025-02-18 09:59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48814.72 | |||
地块规划用途 | 高等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未来大道以东、**路以西、屏阳路以南、溱水路以北 | |||
经度 | 113.336353 | 纬度 | 34.547669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8-26 至 2024-12-17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付英杰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3885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段梦圆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2****791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吴洪帅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0201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西大街508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地块调查范围为**市城市**B-09-08地块部分区域(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调查面积为48814.72 m2,合73.221亩,位于**市未来大道以东、**路以西、屏阳路以南、溱水路以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36353°,北纬34.547669°。调查四至范围:****路小区、****学院、南至溱水路、北至屏阳路。 根据《**市城市**B-0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图则》及《****政府关于**市城市**B-0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政文〔2024〕51号),本次调查地块为**市城市**B-09-08地块部分区域,其用途由耕地、园地、林地、农村道路、商业服务业用地、特殊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拟变更为高等教育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原地类为耕地、园地、林地、农村道路、商业服务业用地、特殊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用途为高等教育用地。 2003年之前地块为农田、民房;2013年,地块东部****学院边界的中部出现一处民房,地块北部****学院边界变为空地地块东**出现一条硬化道路,为紧邻的开旸庙道路;2017年,地块中部的民房拆除。目前调查地块内为空地、农田、道路。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调查地块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进行污染识别,地块历史上为农田、空地、民房,现为农田、空地,经分析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1 km范围内主要的污染源有历史上存在的**市****公司、****砖厂等企业,现已停产,现存企业****加油站。经产排污分析,周边污染源对项目地块基本不构成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污染识别结果,可得出本次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企业对地块基本不存在污染的可能,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