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机构: | ****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飞灰填埋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主题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豪脉****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飞灰填埋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区思山岭乡石湖沟村三组。本项目总投资为700.75万元,环保投资169.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4.19%。本项目属于**项目,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为4公顷,处理规模为30m3/d,填埋区库容为38万m3,使用年限34年。项目在飞灰填埋区与生活垃圾填埋区扩建区中间设置一座加筋土垃圾坝,飞灰填埋区基底防渗层采用复合衬里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流层中敷设集液盲沟收集垃圾渗沥液。本项目填埋库区为沟谷型,飞灰填埋区位于中部地区,西、北、东三侧**截洪沟,用于库区排洪。入场填埋的飞灰应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6.3中的有关要求,未达到相关****填埋场进行填埋。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散体建筑材料和土方采取表面固化、遮盖等防扬尘措施,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苫布遮盖,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覆盖防尘网(布)等有效措施,定期洒水,在风速大于4m/s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现场管理按照“六必须”、“七不准”执行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及农村地区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处理厂现有化粪池(容积50.0m3),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场地、隔声围挡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产生的多余****处理厂封场工程,用于封场区回填土,施工垃圾可****回收站,不可回送至千金垃圾填埋厂填埋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送****处理厂填埋区填埋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稳定化飞灰采用带内衬吨袋密封包装,填埋时连袋一并填埋,飞灰和生活垃圾均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对场内道路采取定时保洁措施,定时洒水除尘,飞灰的收集、运输、贮存等要求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建筑。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渗滤液通过**导排盲****处理厂现有渗滤液调节池,****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调节+厌氧+好氧+碟管式反渗透膜)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沼气发电系统冷却循环补充水,不外排。回用水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及《****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标准。生活污水依托本****发电厂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通过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飞灰经固化稳定预处理后,经检验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6.3的条件后,方可进行填埋,粉****填埋场区。运营期废润滑油暂存于本****发电厂危险废物贮存点(尺寸5.65×8m)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填埋区及埋地管线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10-7cm/s),道路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
(七)严格执行生态防护措施。运营期应从垃圾坝侧开始,按单元分层填埋,逐渐向外向上堆放,依此类推直到达到最终填埋标高,最后对垃圾进行封场作业,表层进行绿化种植。待项目区飞灰垃圾填埋完成后需依据《****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对该填埋区域进行封场,并进行植树造林,恢复生态平衡,有效改变景观。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置截洪坝、截洪沟,****填埋场****填埋场封场后的环境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与巡查,汛期应对坝体加强检查频次。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生态****执法队负责。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生态****执法队、****服务中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