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0日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0日**市龙透关沱江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2-20 10:36
拟批准公示——****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0日**市龙透关沱江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市龙透关沱江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江贝妮
联系电话:0830-****062
通讯地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管委会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市龙透关沱江大桥 | **市**区、**区 | **** | ****研究院****公司 | 项目拟建434米高低拱梁拱组合拱桥1座(双向六车道)及45米、46米匝道桥2座(单向单车道)。 | 1.项目施工期,采取湿式作业,加强施工场地冲洗、篷布遮挡等,减小施工扬尘、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 2.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优先回用,其余部分达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取声屏障、采用降噪路面等措施,禁止夜间高噪设备连续作业施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经晒干后,与废气土石方外运综合利用。 5.优化施工时序,繁殖季节严禁桥墩的施工作业,桥梁主墩、施工栈桥的涉水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和洄游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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