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工业区****发展局关于2024年1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933
通讯地址:******开发区瀚**街2345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外墙漆、防火涂料、砂浆生产线项目 | ******开发区(工业区)**京奥****公司厂区内 | **** | **天启环安****公司 | 投资300万(其中环保投资43.8万)在******开发区(工业区)**京奥****公司厂区内建设本项目,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87°40′39.363″,N44°9′52.815″,建设内容主要为:租赁1180平方米**京奥****公司的厂房建设年产2000吨耐火涂料30000吨砂浆生产线,耐火涂料生产线是将矿石膏、珍珠岩轻质碳酸钙、可再分散乳胶粉、纤维素、减水剂、有机硅憎水剂、缓凝剂通过提升机进入搅拌机搅拌后经检测、包装后即为成品;砂浆生产线是将青石粉、胶粉、纤维素、水泥、粉煤灰等物料等均按比例分别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多功能混合搅拌机进行搅拌混合后分装即为成品 |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及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所有生产工序均须置于车间封闭空间内进行,耐火涂料生产线上料、搅拌、包装工艺粉尘和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砂浆生产线输送、投料、搅拌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简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粉尘采取封闭式库房储存,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车辆扬尘采取道路硬化、车辆减速慢行和定期洒水降尘的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3**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地坪冲洗废水。清洗设备的清洗水经二级隔油沉淀池收集,隔油沉淀后投加絮凝剂后,回用于地坪冲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排水管网,最****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五)运营期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继续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规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14t/a;从兖矿煤棚治理项目减排量中2倍替代;非甲烷总烃为0.009t/a;从******公司酒精回收项目减排量中2倍替代。 (八)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