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规定,现将**市集里街道JL1-01-E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公示如下: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市集里街道JL1-01-E2地块;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二、调查结论
**市集里街道JL1-01-E2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社区,原东沙村内,地块东临庆泰路、碧桂园**郡,南临菊花石西路、****花园2期,西临燎原路,北临大围山路,本地块占地面积为83419.14 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CGCS2000):东经113.62697°,北纬28.17979°。地块内农用地已被转用、土地已被征收,地块土地所有权属于****。
根据卫星影像图以及地块情况调查可知,该地块自2013年至2024年未**居民住宅,2019年起地块内居民住宅陆续搬迁拆除。地块自2013年后至今使用功能未发生明显变化,主要为蔬菜种植农用地、林地、****基地等,未建有生产型企业,现该地块暂未开发。2024年11******局同意关于该地块的用地规划,地块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历史上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块相邻区域1 km范围内主要为菜地、耕地、林地、水塘、居民住宅用地、中小学教育用地;西南侧20 m浏****制品厂(2019年停产拆迁)、北侧180 m****包装厂有限公司(2019年拆迁)、西北侧296 m浏****制品厂(2019年停产拆迁)、西北侧430 m**市五环烟花厂(2016年停产荒废)、西北侧478 m******制品厂(2023年已停产),烟花企业涉药车间距离地块超过500 m,地块周边区域无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无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污染物随大气、降水迁移污染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小,调查地块周边企业不属于重污染企业,无高架污染源,企业生产不足以达到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程度,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故本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本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二类居住用地开发。
调查结果:调查单位经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综合分析可知,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影响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三、评审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二类居住用地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和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调查报告内容较全面。专家组同意经修改完善后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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