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良胜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3MAC75F6K5X | 建设单位法人:郭先宁 |
韦中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仲恺区 |
**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仲恺中集智城产业园 12 号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9-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仲恺区 ****仲恺区 |
经度:114.151389 纬度: 22.990556 | ****机关:仲****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8 |
惠市环(仲恺)建〔2023〕1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03MAC75F6K5X001X |
2023-10-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3MAC75F6K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03MAC75F6K5X | 验收监测单位:美澳****公司 |
****1302MA538D0086 | 竣工时间:2024-10-10 |
2024-10-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6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627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201.2 平方米,建筑面积7048.36平方米,主要从事管状电流保险丝、方形保险丝、温度保险丝、气体放电管、复合保险丝及贴片保险丝的生产,年产管状电流保险丝3.6亿只、方形保险丝4.8亿只,温度保险丝1.2亿只、气体放电管1.2亿只、贴片保险丝1.2亿只、复合保险丝600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二期验收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201.2 平方米,建筑面积7048.36平方米,二期验收仅涉及管状电流保险丝、方形保险丝及贴片保险丝的生产,年产管状电流保险丝3.6亿只、方形保险丝4.8亿只、贴片保险丝1.2亿只。 |
根据企业建设情况,项目分两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年产管状电流保险丝3.6亿只、方形保险丝4.8亿只,温度保险丝1.2亿只、气体放电管1.2亿只、贴片保险丝1.2亿只、复合保险丝600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年产管状电流保险丝3.6亿只、方形保险丝4.8亿只、贴片保险丝1.2亿只。 |
根据企业建设情况,项目分两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管状电流保险丝生产工艺:铜帽→刻印→压帽/接合→焊锡→压接→测试→外观检查→包装入库;②方形保险丝生产工艺:镀锡铜线、熔丝、外壳内芯、无铅锡丝→焊锡→组装→激光打标→测试→外观检查→包装入库;③温度保险丝生产工艺:铜帽→铆线→组装→点封口胶→自然晾干→电阻检测→外观检查→包装入库;④气体放电管生产工艺:电极、电子粉→装配→封接→老练→印字→测试→点焊→外观检查→包装入库;⑤复合保险丝生产工艺:镀锡铁帽、陶瓷管→压帽→自动组装→点胶→固化→绕电阻丝→涂装→套热缩管→外观检查→测试编带→包装入库;⑥贴片保险丝生产工艺:陶瓷基板、银浆→印刷熔丝→高温烧结→印刷玻璃浆→高温烧结→印刷字符→高温烧结→裂开→粘银→高温烧结→外发电镀→测试编带→外观检查→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①管状电流保险丝生产工艺:铜帽→刻印→压帽/接合→焊锡→压接→测试→外观检查→包装入库;②方形保险丝生产工艺:镀锡铜线、熔丝、外壳内芯、无铅锡丝→焊锡→组装→激光打标→测试→外观检查→包装入库;③贴片保险丝生产工艺:陶瓷基板、银浆→印刷熔丝→高温烧结→印刷玻璃浆→高温烧结→印刷字符→高温烧结→裂开→粘银→高温烧结→外发电镀→测试编带→外观检查→包装入库。 |
根据企业建设情况,项目分两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厂区须做好“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及接驳工作;****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②项目点胶、涂装、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焊锡、封接、烧结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排放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③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④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规范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如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包含危险废物)须同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申报固体废物登记工作;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①厂区已做好“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及接驳工作;****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②项目接合、高温烧结工序产生的TVOC有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满足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焊锡、激光打标、高温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及锡及其化合物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③项目已采取隔音、消声和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④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废****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抹布、废过滤棉、废原料包装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市科****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企业建设情况,项目分两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16 | 0 | 0 | 0 | 0.116 | 0.116 | |
0 | 0.0464 | 0 | 0 | 0 | 0.046 | 0.046 | |
0 | 0.0023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19 | 0 | 0 | 0 | 0.012 | 0.01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三级化粪池 | 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项目接合、高温烧结工序产生的TVOC有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满足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焊锡、激光打标、高温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及锡及其化合物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置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设置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应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频次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更换,确保废气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废****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抹布、废过滤棉、废原料包装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市科****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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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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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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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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