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新丰江水库上游段防洪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改投审〔2024〕207号
****改革局关于****上游段防洪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水务局:
《关于****上游段防洪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第十五届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水库上游段各乡镇的防洪能力,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街道、马头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水库库尾治理防洪河道38.18公里、**堤防12.593公里,护岸17.385 公里,**穿堤涵闸7座、涵管32座、改造拦河水陂1座,改造桥梁2座、涉河步级123处,以及界桩和标识牌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200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时办理概算审批手续。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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