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分类: | 村庄规划 | |
2024-06-14 14:41:19 | 生成日期:2024-06-14 14:41:19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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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圩子镇程蒋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 ||
**孙圩子镇程蒋山村村庄规划 2021-2035 年) 批前公示内容
《**孙圩子镇程蒋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经过广泛调查论证、
深化,目前已编制完成规划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等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孙 圩子镇程蒋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 人对该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反馈,以便进
一步修改完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规划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孙圩子镇程蒋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二、公示期限:30 天
三、公示地址:**孙圩子镇程蒋山村
四、公示类别:村庄规划
五、联系单位:**** 联系人:郑靖
联系电话:158****6555 邮箱:****@qq.com
六、公示内容: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建设总平面图
(3)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4)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程蒋山村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 ||||||
序 号 | 项目(工程)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规模 (公顷)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 时限 | 备 注 |
1 | 徐淮阜高速(**段) 公路建设项目 | 高速公路项 目 | 4.5 | 45000 | 2023- 2025 | |
2 | ****基地安置项目 | 农房安置项 目 | 2.19 | 21900 | 2023- 2025 | |
3 | 供电所设施项目 | 市政设施项 目 | 0.33 | 3300 | 2023- 2025 | |
4 | 农产品冷库项目(原程 山小学) | 一二三产融 合项目 | 0.34 | 3400 | 2023- 2025 | |
5 | ****村委 北侧) | 一二三产融 合项目 | 0.73 | 7300 | 2023- 2025 | |
6 | 农产品加工项目(小王 庄) | 一二三产融 合项目 | 0.58 | 5800 | 2023- 2025 | |
7 | 农产品加工项目(程山 东) | 一二三产融 合项目 | 0.27 | 2700 | 2023- 2025 |
4.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 途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 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省有 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 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
扩大。以下为程蒋山村城镇开发边界外各地类规模。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 220.27 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97.14 公顷。永久基本农 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一般耕地主要用 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 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
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 5.31 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
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 22.83 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
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6.49 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
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 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 58.83 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
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51 公顷。****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
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工矿用地
本村工业用地 1.57 公顷,采矿用地 25.87 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8.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 1.31 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9.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 9.9 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管道运
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
设。
10.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 28.45 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城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 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
施建设。
1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4 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
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2.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 0.85 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
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3.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 5.88 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照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
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4.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 32.89 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 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
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