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子牙3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子牙3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 **** | **市**区子牙镇 | **绿****公司 | 选址于**市**区子牙镇。项目总投资247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和附属设施等。工程安装4台单机容量6.25MW和2台单机容量为6.5MW的风电机组,预装机容量为38MW,占地面积2904平方米;**一座35kV升压站,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理论发电量1.0345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481小时,**电缆集电线路总长度为5.062km。 | 2.认真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生活污水应经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采用罐车外运处理;车辆冲洗废水应经临时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4.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处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掏处理。 5.运营期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应委托电池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落实鸟类保护措施,减轻对鸟类的不良影响;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 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