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 址:**省**市**区圣井街道经十东路16888号中白新材料产业园B2号楼81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零壹佰柒拾肆元柒角贰分/年(****174.72元/年)
1.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风景区森林大道3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51****080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彭健、代煜
电 话:0551-****0136-8643、185****5266
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8643、185****5266。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的80%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9.00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