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耗材核心部件改建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11MA1Y2PWY0J | 建设单位法人:刘亚 |
巫军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市**区胡埭孟村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半导体耗材核心部件改建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4-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20.117500 纬度: 31.55944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7 |
锡行审环许〔2023〕60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11MA1Y2PWY0J001W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11MA1Y2PWY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211MA20CX4010 | 验收监测单位:无****集团****公司 |
913********343520T | 竣工时间:2024-10-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bbs.****.cn/thread-****695-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精密加热盘1200件(其中720件增加化学气相沉积工艺、480件化学气相沉积外协)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年产精密加热盘360件(增加化学气相沉积工艺) |
原环评中新增系统控制器2台、ALF设备6台、特气柜2台、真空泵6台、冷却塔2台、干泵冷热循环器2台,一阶段仅实施系统控制器1台、ALF设备3台、特气柜2台、真空泵3台、冷却塔1台、干泵冷热循环器2台,形成厂内360件/年精密加热盘(增加化学气相沉积工艺)的生产能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次新增化学气相沉积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新增化学气相沉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排水系统须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不得擅自从事酸洗、磷化、电镀、喷漆等表面处理的生产,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确保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园区污水管网,并送无****公司集中处理。废气部分:本项目须对各工段产生的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分别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在生产车间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目标。噪声部分: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须合理布置,落实报告表中减轻、避免营运期间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排放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固废部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喷淋废液及废渣、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有关要求,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排水系统已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不从事酸洗、磷化、电镀、喷漆等表面处理的生产,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污水管网,接管****公司处理。废气: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化学气相沉积废气(氟化物)经1套scruber设备(等离子体火炬+洗涤塔)+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噪声:本项目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冷却塔、scruber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真空泵等,主要采取了墙体隔声,门窗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固废: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及废渣、生活垃圾。 ①废包装桶:本项目一阶段产生氢氧化钠废包装桶约0.1t/a; ②喷淋废液及废渣:本项目一阶段仅实施1台scruber设备,每周更换一次废液,则年更换喷淋废液量约17.6吨/年;本项目碱液喷淋塔水箱容积为0.9m3,一阶段每4个月更换一次,碱液喷淋塔喷淋废液产生量为2.7t/a(碱液喷淋废液中氟化钠浓度为2.7%,低于饱和浓度),投加氢氧化钠3.6吨/年,反应得氟化钠约为3.765吨/年,根据氟化钠溶解度约产生渣3吨/年; ③生活垃圾:本项目一阶段人员班制情况与环评一致,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仍为0.75t/a。 其中危险固体废物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及废渣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内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仓库50平方米),依托原有,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并已做好相应标志牌及标签,危废贮存柜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建设,并已设置视频监控,危废贮存情况已做好相应记录。 |
①一阶段年产精密加热盘360件(增加化学气相沉积工艺),生产能力未突破环评审批量。②本次一阶段验收部分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暂不实施,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较环评减少,详见表2-3、表2-4,该变动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③本次一阶段验收部分固体废物产生量较环评减少,详见表3-2,所有固废均妥善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791 | 0.0823 | 0 | 0 | 0.079 | 0.079 | |
0 | 0.107 | 0.407 | 0 | 0 | 0.107 | 0.107 | |
0 | 0.0212 | 0.0363 | 0 | 0 | 0.021 | 0.021 | |
0 | 0.0027 | 0.0063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302 | 0.0557 | 0 | 0 | 0.03 | 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污水管网,接管****公司处理 |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 已建设 | 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化学气相沉积废气(氟化物)经1套scruber设备(等离子体火炬+洗涤塔)+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一阶段已建设 | 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冷却塔、scruber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真空泵等,主要采取了墙体隔声,门窗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一阶段已建设 | 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喷淋废液及废渣、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有关要求,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及废渣、生活垃圾。 ①废包装桶:本项目一阶段产生氢氧化钠废包装桶约0.1t/a; ②喷淋废液及废渣:本项目一阶段仅实施1台scruber设备,每周更换一次废液,则年更换喷淋废液量约17.6吨/年;本项目碱液喷淋塔水箱容积为0.9m3,一阶段每4个月更换一次,碱液喷淋塔喷淋废液产生量为2.7t/a(碱液喷淋废液中氟化钠浓度为2.7%,低于饱和浓度),投加氢氧化钠3.6吨/年,反应得氟化钠约为3.765吨/年,根据氟化钠溶解度约产生渣3吨/年; ③生活垃圾:本项目一阶段人员班制情况与环评一致,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仍为0.75t/a。 其中危险固体废物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及废渣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内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仓库50平方米),依托原有,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并已做好相应标志牌及标签,危废贮存柜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建设,并已设置视频监控,危废贮存情况已做好相应记录。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设单位必须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在营运期间必须严格落实本报告表中环境风险评价中的应急措施和事故防范,避免意外环境事故发生。 | 建设单位已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已严格落实本报告表中环境风险评价中的应急措施和事故防范,避免意外环境事故发生。 企业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已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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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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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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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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