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离子交换树脂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市曲塘镇工业集中区**路以东(曲塘镇双新路5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位于**市曲塘镇工业集中区**路以东(曲塘镇双新路5号),自购土地建设厂房,占地面积为8293平方米。企业目前仅有一期“****超纯水制备中的RO膜、UF膜及高等级离子交换树脂综合利用项目”,已于2022年11月15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0621MA1MGBAY8P001V,新增含铜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工艺,主要工艺为初再生、精再生、转型、质检,技改后该生产线将形成再生离子交换树脂150万升/年的生产能力,其中再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制备)仍为125万升/年,新增再生含铜离子交换树脂25万升/年(密度0.75kg/L,即187.5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清洗废水、转型反应生成水废水进入2#****处理站采取“组合气浮+集成RO机组(MMF+ACF+RO)”等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 -2024)表1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回用量约983.205t/a);经有效收集后的厂区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尾水一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书》要求。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表3规定的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规定的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安装含流量、PH、CODcr等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八)尽快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7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