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4-12-17
发布单位:二公局_**天府文化古镇项目总承包部
**天府文****广场、魁星阁、文庙风貌、护城河、元宇宙绿化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府文化古镇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承建的**天府文****广场、魁星阁、文庙风貌、护城河、元宇宙绿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网上平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分包商积极参与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名称:**天府文化古镇项目
2.1.2项目地点:**省**市**区**镇
2.1.3项目概况:中交二公局**天府文化古镇项目位于**省**市**区**镇,本项目建设范围约1.2平方公里(1800亩),实施范围约1平方公里(1500亩),总建筑面积约32.55万㎡(风貌修复、生态修复的建筑面积不统计),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35万㎡、地下建筑面积约11.20万㎡。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文(文化传承)、旅(旅游观光)、商(商业配套)、城(城市生活)”四大功能,包括“风貌修复、文化保护、文化活化、文化提升、轻度假、商业配套、生态修复、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八大类设施的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文物古迹修复、商业用房、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筑等;配套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室外管线工程、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照明、供配电系统、安防系统、门票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及其他工程。
2.2.招标工程基本情况
2.2.1招标工程概况:****广场、魁星阁、文庙风貌、护城河、元宇宙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等作业文件范围以内的绿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绿化用地的整理、花卉木苗采购、运输、种植、整形修枝、及后期养护、清除残花枯株及更换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和服务,以及为保证规范要求进行本工程施工的配合项目。
2.3.进度工期要求
2.3.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4月6日,工期75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文件中的工期为准。
2.4.技术、质量、安全、环保要求
2.4.1 质量要求
2.4.1.1 投标人对完成分包内容质量向招标人及业主负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还应当符合业主制定的检验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2.4.1.2 投标人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自检机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指南施工,杜绝偷工减料,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2.4.1.3 投标人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毕在取得招标人现场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做好并保存完整的现场施工原始记录。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与实际不符,应立即报告招标人现场工程师等待处理结果。
2.4.1.4 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人认可的试验室完成。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经过招标人或招标人认可的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2.4.1.5 涉及隐蔽工程时,投标人应在具备隐蔽条件之前报告招标人,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修补或返工,待具备条件时重新验收。
2.4.1.6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修复至符合质量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按期处理的,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修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2 安全生产要求
2.4.2.1 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投标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主要责任。
2.4.2.2 投标人应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4.2.3 投标人进行模板、吊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因投标人未按照方案要求施工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包括对第三方)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4.2.4 投标人应做好施工范围内与公共场所或道路接线范围内的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使其保持正常有效的防护和警示状态。因投标人未按规定执行或未尽到防护义务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包括对第三方)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4.2.5 发生安全事故后投标人应立即报告招标人,积极组织自救,接受并配合招标人或其他单位的应急救援。事故现场处理完毕,投标人应配合并接受相关单位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全事故的损失和罚款。
2.4.3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要求
2.4.3.1 投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施工现场周边农田、大气、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干扰、污染和损害。
2.4.3.2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建筑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的因素。
2.4.3.3 涉及与已通车道路的交叉施工作业,投标人在施工范围内应配合交警、路**招标人做好交通疏解工作。
2.4.3.4 投标人应为交叉施工作业的单位提供便利条件,保障施工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和桥梁畅通,日常维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3.5 投标人应配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大气、水土保持等监测工作,对超标问题及时整改。
2.4.3.6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企业文化建设总体要求,规范和统一相关标识。
2.4.3.7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统一规划整齐堆放材料、机具,做好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和治安保卫工作。
2.4.3.8 投标人应自行处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3.9 投标人应负责施工现场抽水、排水、扫雪、道路保畅等工作。
2.4.3.10 投标人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等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2.4.3.11 投标人负责自己临时使用土地结束后的复垦和手续办理工作。
2.4.3.12 投标人对招用人员负有治安管理责任,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4.3.13 本工程项目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土石方、废旧材料等物品属于国家、业主或招标人所有,投标人不得擅自出售。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人人员倒卖上述物品,投标人应将倒卖所得价款赔偿给招标人,招标人向业主或当地行政部门报告后另行处置,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招标人还将保留将相关人员交由有关部门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权利。
2.4.3.14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违反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约定的行为提出整改通知,投标人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整改,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以上行为造成对第三人财产或人身侵权事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至少一条绿化工程施工相关业绩,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各类资格类证书需提供清晰彩色版。有相应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海外项目分包商证照按照属地国法律法规执行。
3.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公告将于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22日15时00分在中国交建云商(https://emp.****.cn/)上发布,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不组织现场开标,不要求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采取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并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交建云商(网址:https://emp.****.cn/)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投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府文化古镇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省**市**区**镇**首府4#门中交二公局**天府文化古镇项目总承包部
邮 编:610306
联 系 人:周凤桐
电 话:186****8629
电子邮件:****@qq.com
2024 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