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作为下述债权的管理方,拟对该等债权及/或债权对应的收益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前述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情况
基准日期:2024年9月30日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延迟履行金 | 律师费、评估费等 | 抵押物信息 |
主债务人:****公司 | **市 | 55,043.42 | 76,290.17 | 6,525.83 | 120.00 | ****酒店、****区办公房产、****区别墅住宅抵押。 |
债权金额合计:137979.4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4.债权及项下抵押物实际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
二、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清收、诉讼追偿、债务重组、单户债权公开转让及受托处置,或与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组合打包转让等。
三、交易条件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具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七)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八)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秦先生 联系电话 (+852)-****5633
徐女士 联系电话 (+852)-****555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张先生,联系电话(+852)-3198 5801。
联系地址:**市前海深港**区金融街1号弘毅大厦26楼;**金钟道88****广场一座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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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