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租 公 告
**市凤鸣街道新农村村水培果蔬大棚招租项目,已****办事处凤招租(2024)16号批准,凤****经济**社为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对凤鸣街道新农村村水培果蔬大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凤鸣街道新农村村水培果蔬大棚三年承租期。位于**市凤鸣街道新农村村金家浜组东侧,大棚区域范围面积5.11亩,大棚净占地面积5亩,共2座,智能化种植设备2台,附属设施(集装箱)1间。
2、租赁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确定。
3、招租要求:
(1)本招租项目按现状出租,禁止在室内外非法搭建、地面硬化、乱堆放等,保持区域范围环境整洁,大棚设施及设备等人为损坏自行修理,如有违反无条件搬出,不退还租金。
(2)大棚用途及范围:适用于水培果蔬种植,符合上级及街道农业相关政策规定,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
(3)标的租金每年27000元,3年总租金为81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租金要求签订合同后按年交纳,每年先交后用,3年到期后重新招租。如需发包方提供完税凭证所产生的税金由承租方承担。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招标文件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无息),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存入凤****经济**社帐户。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不退还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人应在7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4、投租人条件:凡具有独立租赁能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
5、投租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投租申请书》(中心提供);(2)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银行凭证);(3)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中心提供);(7)场地《初步经营规划》(中心提供)。
6、报名地点和时间:请有意向的投租人前往****报名填写(投租申请书)、缴纳投租保证金书面凭证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09:00至11:00
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09:00
7、报名联系人: 钟先生 电话:0573-****0812
8、保证金交纳联系人:姚小姐 电话:0573-****8981
招租人开户名称:**市凤****经济**社
开户银行:****银行凤鸣支行,帐号:20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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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