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22MA6NJNMU04 | 建设单位法人:刘小文 |
刘小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县阳光水岸金碧苑1幢2单元1层1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双****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县 **州**县妥甸镇梅子箐 |
经度:101.59662 纬度: 24.67541 | ****机关:****生态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2 |
双环许准〔20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322MA6NJNMU04001W |
2023-11-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67 | 运营单位名称:**** |
****2322MA6NJNMU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2322MA6NJNMU0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4-04-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5Juni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1座,用地面积约2000m2,项目建设有沥青混凝土搅拌楼 1 座,储罐区占地面积约200m2,3个卧式沥青高温罐(单个容积50m3),1个卧式冷喷油(轻油)储罐(容积为50m3),1个柴油储罐(容积为10m3),罐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四周建设围堰;建设有粉料仓2个,容积分别为50m3;骨料堆放依托原有原料堆棚;办公生活依托原项目办公生活区。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1座,用地面积约2000m2,项目建设有沥青混凝土搅拌楼 1 座,储罐区占地面积约200m2,3个卧式沥青高温罐(单个容积50m3),1个卧式冷喷油(轻油)储罐(容积为50m3),1个柴油储罐(容积为10m3),罐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四周建设围堰;建设有粉料仓2个,容积分别为50m3;骨料堆放依托原有原料堆棚;办公生活依托原项目办公生活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冷料斗(计量配料):通过铲车按比例将不同粒径的骨料分别送入不同冷料斗内,随后冷料斗内冷料通过给料机被送进干燥滚筒内,骨料在转运及输送 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烘干:从上料皮带出来的骨料从料箱进入滚筒,与燃烧器产生的高温热空气(170-180℃)接触而被干燥(烘干温度约为170℃),烘干滚筒与水平面之间有一倾斜角度,可使骨料在滚筒内反复翻滚过程中不断前移,流向出料端,从出口斜槽流出进入热骨料提升机输出。烘干筒燃烧器以煤焦油作为燃料,燃烧器燃烧室温度约为700-800℃,烘干筒内约为170-180℃。在烘干过程中热骨料翻滚、摩擦以及柴油的燃烧,会产生含尘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NO2、SO2)。 筛分:烘干后的石料经热骨料提升机输送至振动筛,筛分后合格骨料进入搅拌机内搅拌,不符合产品要求的废石料经专门出口排出。筛分过程中会产生含尘废气。 沥青加热保温:项目沥青罐及其附属管道,采用导热油炉加热热质来传热、保温,加热温度在120-180℃之间。导热油炉系统通过循环泵强制导热油进行闭路循环,对沥青罐、沥青管道等进行加热、保温,沥青罐正常生产过程加热温度一般为160℃,非生产时段保温温度为 120℃。沥青在间接加热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气(沥青烟和苯并[a]芘)。 搅拌:沥青、矿粉、碎石骨料通过计量系统自动计量,按照比例进入搅拌缸,单批次最大搅拌量约为3000kg,混合拌料时间为40~45s,混合拌料过程搅拌缸全程密闭,泵送沥青温度约为160C,沥青在高速拌料、高温时会产生沥青烟气,在卸料阀开启卸料装车过程中会散发出废气(主要为沥青烟和苯并[a]芘)。 出料、运输:项目成品仓高度低于搅拌系统,因此成品经过自身重力作用降落至成品仓,整个生产工艺在密闭系统中进行。同时成品仓出料口的高度高于运输汽车,因此成品经过出料口进入运输车辆,生产出料过程为间断式。 | 实际建设情况:冷料斗(计量配料):通过铲车按比例将不同粒径的骨料分别送入不同冷料斗内,随后冷料斗内冷料通过给料机被送进干燥滚筒内,骨料在转运及输送 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烘干:从上料皮带出来的骨料从料箱进入滚筒,与燃烧器产生的高温热空气(170-180℃)接触而被干燥(烘干温度约为170℃),烘干滚筒与水平面之间有一倾斜角度,可使骨料在滚筒内反复翻滚过程中不断前移,流向出料端,从出口斜槽流出进入热骨料提升机输出。烘干筒燃烧器以煤焦油作为燃料,燃烧器燃烧室温度约为700-800℃,烘干筒内约为170-180℃。在烘干过程中热骨料翻滚、摩擦以及柴油的燃烧,会产生含尘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NO2、SO2)。 筛分:烘干后的石料经热骨料提升机输送至振动筛,筛分后合格骨料进入搅拌机内搅拌,不符合产品要求的废石料经专门出口排出。筛分过程中会产生含尘废气。 沥青加热保温:项目沥青罐及其附属管道,采用导热油炉加热热质来传热、保温,加热温度在120-180℃之间。导热油炉系统通过循环泵强制导热油进行闭路循环,对沥青罐、沥青管道等进行加热、保温,沥青罐正常生产过程加热温度一般为160℃,非生产时段保温温度为 120℃。沥青在间接加热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气(沥青烟和苯并[a]芘)。 搅拌:沥青、矿粉、碎石骨料通过计量系统自动计量,按照比例进入搅拌缸,单批次最大搅拌量约为3000kg,混合拌料时间为40~45s,混合拌料过程搅拌缸全程密闭,泵送沥青温度约为160C,沥青在高速拌料、高温时会产生沥青烟气,在卸料阀开启卸料装车过程中会散发出废气(主要为沥青烟和苯并[a]芘)。 出料、运输:项目成品仓高度低于搅拌系统,因此成品经过自身重力作用降落至成品仓,整个生产工艺在密闭系统中进行。同时成品仓出料口的高度高于运输汽车,因此成品经过出料口进入运输车辆,生产出料过程为间断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运营期间有组织生产废气由本项目建设的3个15米的排气口排放。其中,骨料干燥系统产生的颗粒物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号排气筒排放;搅拌环节产生的沥青烟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2号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3号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严格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要求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骨料干燥系统有组织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成品出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办公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容积5.0m3****处理站(规模为2.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要求后,收集于达标废水收集池内,回用于项目区内自有菜地浇水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为设备基座安装减振垫、振动筛、搅拌机封闭等。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收集于粉料仓内,回用于生产;筛分石料经石料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废机油、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采用危废收集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为100%。 |
(一)骨料预处理系统废气排气筒高度变更。根据环评及其批复,项目骨料预处理系统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根据验收调查,项目骨料预处理系统废气排气筒实际高度为20m。 (二)导热油炉排气筒高度变更。根据环评及其批复,项目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导热油炉废气排口已建设完成1根15米高排气筒,但由于导热油炉为温控自动点火,设置15m高排气筒导致导热油炉无法正常运行,达不到生产工艺需求,故将“15m高排气筒”变更为“8m高排气筒”。根据验收现场调查,项目东****改革局储备仓库,不属于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项目实际设置的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第4.5条——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要求。另外,根据项目《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2322MA6NJNMU04001W),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初期雨水沉淀池变更。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进入原项目三级沉淀池(总容积100m3)沉淀处理,一般雨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排入生产区北面357国道一侧排水沟。项目实际在项目区北面单独建设了初期雨水沉淀池1个(总容积5m3),用于初期雨水沉淀处理。 (四)危废暂存间位置及面积变更。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厂区南面设置1间面积为5m2的危废暂存间。项目实际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10m2,位于厂区北面,用于废机油、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的分区暂存。 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性质、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的以上工程变动情况未增加污染物的排放。****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项目的以上工程变更情况不在重大变动清单中所列范围,项目的以上工程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罐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四周建设围堰。 | 实际建设情况:罐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四周建设围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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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899 | 0 | 0 | 0 | 2.899 | 2.89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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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1 | 0.5688 | 0 | 0 | 0 | 0.8 | 0.56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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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3795 | 0 | 0 | 0 | 0.38 | 0.3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容积5.0m3****处理站(规模为2.0m3/d)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化粪池(容积5.0m3****处理站(规模为2.0m3/d) | 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口水质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的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20m高的排气筒 | 对骨料预处理系统废气排气筒(DA001)废气进行监测 | |
2 | 成品出料口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 | 成品出料口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对成品出料废气处理系统排气筒(DA002)废气进行监测 | |
3 |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通过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对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DA003)废气进行监测 | |
4 | 项目骨料原料堆存在半封闭堆料棚内,且堆料棚内设置了喷淋设施喷淋洒水降尘,卸料和上料过程采取雾炮机喷淋洒水降尘措施,上料口上方设置喷淋设施,输送带采用彩钢瓦采取封闭措施;矿粉仓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大部分粉尘可回用于生产,极少部分粉料排入大气环境。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 项目骨料原料堆存在半封闭堆料棚内,且堆料棚内设置了喷淋设施喷淋洒水降尘,卸料和上料过程采取雾炮机喷淋洒水降尘措施,上料口上方设置喷淋设施,输送带采用彩钢瓦采取封闭措施;矿粉仓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大部分粉尘可回用于生产,极少部分粉料排入大气环境。 | 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苯并[a]芘、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的降噪措施为设备基座安装减振垫、振动筛、搅拌机封闭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限值 | 采取的降噪措施为设备基座安装减振垫、振动筛、搅拌机封闭等 | 对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要求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收集于粉料仓内,回用于生产;筛分石料经石料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废机油、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采用危废收集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为100%。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罐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四周建设围堰。 | 罐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四周建设围堰。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骨料堆放依托原有原料堆棚;办公生活依托原项目办公生活区;办公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容积5.0m3****处理站(规模为2.0m3/d)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骨料堆放依托原有原料堆棚;办公生活依托原项目办公生活区;办公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容积5.0m3****处理站(规模为2.0m3/d)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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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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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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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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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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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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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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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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