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甘河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华能澜沧江(****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00MA7C3T1U8M | 建设单位法人:蒋金磊 |
魏俊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区**路茶马古镇B区1号步行街12栋4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澜**甘河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发展河哈尼族乡附近 |
经度:100.16174 纬度: 22.3335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31 |
普环准〔2023〕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479.8 |
146 | 运营单位名称:**** |
****0800MA7C3T1U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802MA6N15KD1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647818C | 竣工时间:2023-12-01 |
2023-12-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01 |
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澜**甘河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70Wp(N型)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数量共计228592块,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太阳能电池阵列由29个3.2MW容量光伏发电单元及3个2.6MW容量光伏发电单元组成。每个3.2MW(2.6MW)光伏发电单元由260(208)路光伏组串、10(8)台逆变器和1台3200/2600kVA箱式升压变构成。场址内**1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100MVA,通过35kV****电站输送至11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装机容量为1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70Wp(N型)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数量共计218400块,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已有地块布置容量125.58MWp,分为37个光伏发电单元,8个(01、02、15、20、22、25、 26、37)为1.6MW光伏发电单元,9个(03、04、05、06、14、16、19、24、36)为2.61W光伏发电单元,其他20个均为3.2MW光伏发电单元。共建设320kW逆变器312台,8台1600kVA、9台2600kVA、20台3200kVA的箱式变压器,场址内**1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100MVA,通过35kV****电站输送至110kV升压站。 |
变动情况: 1.环评中光伏厂区设置314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实际建设中设置312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 2.环评中光伏厂区每个方阵布置35kV箱式变压器1台,共32台;实际建设中设置8台1600kVA、9台2600kVA、20台3200kVA的箱式变压器,共37台。 3.环评中箱变经35kV电缆分接箱汇集电能后经集电线路集中输送至110kV升压站。本期工程采用直埋敷设或架空敷设形式。35kV 直埋电缆沟长度约为22.2km,架空线路共设100个塔基,长度约32km;实际建设中35kV 直埋电缆沟长度约为64.4km,架空线路共设100个塔基,长度约21.277km。 4.环评中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排入储水池内,非雨天回用于场内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实际建设中由于光伏配套设置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且升压站内未设置食堂,产生的污水量仅为0.112m3/d。所以未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沤肥处理后用作周边园地及耕地的农肥消耗。 5.环评中采用570Wp(N型)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数量共计228592块,由29个3.2MW容量光伏发电单元及3个2.6MW容量光伏发电单元组成;实际建设采用570Wp(N型)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数量共计218400块,共设置37个光伏阵列区。 变动情况说明,原主体设计有33个光伏方阵,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对比,实际施工共有37个光伏方阵,在与环评报告表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光伏阵地做对比后发现,方阵在实际建设中大多仍布置在原有用地红线范围内,除1#方阵编号未变化外,几乎所有方阵编号都进行了调整;部分方阵在用地红线附近进行了位置调整,调整后的方阵经核对未在原环评报告表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增用地方阵为18#、19#、20#、21#、22#、23#、25#(新编号)用地(新增地块布置图详见附图),新增用地的用地类型仍然为茶园(现状图详见现场照片),经过统计约30.44hm2。光伏阵地在用地红线范围外面积通过核对占总用地范围的13.05%。 表4-2 项目光伏列阵区用地调整前后占地面积和用地类型比较 调整用地 面积(hm2) 用地类型 占环评阶段总用地比率 占地性质 最终面积变化 调整前用地 35.65 园地(茶园) 15.63 临时占地 -5.21hm2 调整后的用地 30.44 园地(茶园) 13.05 本项目属于太阳能发电,对照《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经验收调查,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动,部分光伏阵列用地在用地红线附近发生变化,占地类型仍为茶园,新增占地改变了原有使用功能,占总用地的13.05%,变化用地未超出原环评评价范围,无新增环境保护目标,总用地面积未增加,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原因:实际工程建设需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接受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电转换产生直流电能;功率调节器由逆变器、并网装置、系统监视保护装置以及充放电控制装置等构成,主要用来将太阳能光伏电池产生的直流电变为交流电等。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接受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电转换产生直流电能;功率调节器由逆变器、并网装置、系统监视保护装置以及充放电控制装置等构成,主要用来将太阳能光伏电池产生的直流电变为交流电等。 |
为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方式,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规范处置。运营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再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处理能力为2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排入的回用水池内(1座,4m),非雨天回用于场内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升压站变压器、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设备置于室内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项目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后用于周围耕地施肥;报废晶体硅光伏组件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执行;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公司处置,建立健全有关台账资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容积为 20m)。 2.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压缩工期,减轻水土流失。严格执行《****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196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对表土进行预先剥离,规范暂存于临时堆场,施工完毕后用于升压站区绿化。运营期对太阳能电池板、升压站、场内道路、逆变器等场所周边空地进行绿化;农光互补种植优先选用乡土植物,禁止选用外来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采用生物防治技术,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捕杀。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3.减缓电磁辐射影响。变电站应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电站围墙应保持一定距离。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告牌。升压站应修建围墙,禁止在输变电设施防护区内建设、搭建民房。输电线路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合理设置档距,优化杆塔选择,调整线路适宜的对地高度,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电站及输电线路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uT的标准限值要求。 4.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升压站变压器周边修建一座容积为55m3的事故油池;在箱式变压器周边各建设一座容积为3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防渗层采用2mm厚**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防止出现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调查,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规范处置。 运营期项目未设置食堂及隔油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沤肥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的农肥消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公司处置,建立健全有关台账资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为20m2),固废处置率为100%。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监测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后续运营过程中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建设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施工及试运营过程中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收到环保投诉。 2.根据调查,为降低生态环境影响,项目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压缩工期,减轻水土流失。严格执行《****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196号)有关规定,保证了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 项目对表土进行预先剥离,规范暂存于临时堆场,施工完毕后用于升压站区绿化;项目已对太阳能电池板、升压站、场内道路、逆变器等场所周边空地进行绿化; 本项目未明确农光互补方案,用地范围均为园地(茶园),均保留园地现状; 项目通过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捕杀,施工期及验收调查期间没有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3.根据调查,为减缓电磁辐射影响。变电站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电站围墙应保持一定距离。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了相应的警告牌,升压站厂界修建了围墙; 输电线路建设施工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合理设置档距,优化杆塔选择,调整线路适宜的对地高度,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周围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uT的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为35kV,属豁免范围。 4.根据调查,为预防环境风险事故,项目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升压站变压器周边修建一座容积为55m3的事故油池;在箱式变压器周边各建设一座容积为3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防渗层采用2mm厚**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 |
由于未在升压站厂区内设置食宿,未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消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5.加强信息公开。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该《报告表》是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7.****环境局澜沧分局、**市生态环境****支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负责组织该工程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单位,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防止出现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项目通过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等措施。 5.根据调查,为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项目施工期在施工现场标明投诉电话,运营期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了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计划开展长期跟踪监测。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7.项目已经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材料已经提交主管单位,并积极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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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3m3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属于电子器件装置,在其说明书中有详细安装使用环境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逆变器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能有效地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 (3)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项目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尽量远离村庄一侧布局; (5)储能站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1)根据调查,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根据调查,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 (3)根据调查,项目区内绿化仅仅使用草本植物进行绿化,建议项目后期使用适宜本地生长的乔灌木在厂区内进行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根据调查,在噪声敏感点建设的光伏列阵区,项目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全都设置在远离村庄的位置处; (5)根据调查,项目区预留储能站用地,还未建设储能站。 | 厂界及敏感点声环境监测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项目升压站内设置一间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油和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要求执行; (2****电器组件设备收储间,对于损坏更换的废逆变器、光伏组件等进行存储,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置; (3)架空集电线路检修产生的废旧电气元件,由建设单位回收后外售废品回收机构; (4)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集中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5)更换下来的铅蓄电池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1)根据调查,项目升压站内设置一间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油和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要求执行; (2)根据调查,项目升压站****电器组件设备收储间,对于损坏更换的废逆变器、光伏组件等进行存储,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置; (3)根据调查,项目建成至今还未进行架空线路检修,项目后期架空集电线路检修产生的废旧电气元件,由建设单位回收后外售废品回收机构; (4)根据调查,办公生活区设置了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出厂区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5)根据调查,项目未建设储能站,后期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少量废电池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严格执行《****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林业或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实施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农作物植物的种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喜阴、耐寒且容易成活的当地乡土草本植物; (3)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包括补植等措施,还要保护好恢复区域,不受恶劣自然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 (4)光伏板下农光互补种植期间,应严格限制化肥和农药的施用,施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和化肥; (5)光伏板下农光互补物种选择上应选择当地适宜物种,选择低矮作物和草本植物; (6)严格执行《****草原局****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运营期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 | (1)根据调查,项目光伏组件安装严格按照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做到了尽量不破坏林业或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用地,未进行硬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未出现抛荒、撂荒现象; (2)根据调查,本项目未明确农光互补方案,用地范围均为园地(茶园),均保留园地现状; (3)根据调查,项目对临时暂用区及升压站、箱变周边进行了植被恢复,并进行了抚育管理,现阶段项目区内绿化仅使用草本植物进行绿化,本次验收建议项目后期可选用适宜本地生长的乔灌木在厂区内进行绿化,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4)根据调查,本项目未明确农光互补方案,用地范围均为园地(茶园),均保留园地现状; (5)根据调查,光伏板下大部分占地为茶园,台地灌木茶满足耐阴和低矮的要求; (6)根据验收期间调查,项目运营期严格执行《****草原局****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保证了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进行了补植补种修复植被等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1 | (1)根据设计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3200/2600 kVA华式箱变油箱存油量为2.3t,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即箱变存油量为2.57m3。鉴于箱式变压器布置较为分散,各箱式变压器之间距离较远,根据设计,在每个箱变基础旁设置集油坑(事故油池),每个容积为3m3; (2)根据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升压站主变存储油量为40t,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即储油量为44.5m3。本升压站主变下方设置了55m3事故油池; (3)在升压站设置具有“三防”措施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墙面采用防水混凝土结构,并涂刷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废油用油桶盛装,在危废暂存间内四周设置截油沟、集油井,危废暂存间设置门锁及危险废物的标示牌,禁止将矿物油放置于室外,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建设,防渗层渗透系数应达到K≤10-10cm/s,人工防渗层材料厚度不小于2mm; (4)箱变及主变事故油池应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预防变压器油及废油发生泄漏事故时,直接泄漏至室外或下渗到地下水系统。 (5)在项目区配备适量的空油桶、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环境应急物资及消防栓、消防服、灭火器、火警报警装置等消防应急设备; (6)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严禁私自处置,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工作; (7)在项目内设置醒目的杜绝明火、禁止吸烟等标志、标语,禁止火源进入项目内; (8)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9)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根据调查,原环评共设置32台箱变器,实际建设光伏厂区设置8台1600kVA、9台2600kVA、20台3200kVA的箱式变压器,共37台。在每个箱变基础旁设置集油坑(事故油池),每个容积为3m3; (2)根据调查,建设110kV升压站1座,规模为1100MVA。升压站主变下方设置了55m3事故油池; (3)根据调查,升压站内规范化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20m2,进行了防渗处理; (4)根据调查,箱变及主变事故油池应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5)根据调查,项目在升压站配备了适量的空油桶、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环境应急物资及消防栓、消防服、灭火器、火警报警装置等消防应急设备; (6)根据调查,项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7)根据调查,项目内设置有杜绝明火、禁止吸烟等标志、标语,项目区内禁止使用火源; (8)根据调查,项目区安排人员定期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9)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为**项目,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为**项目,无依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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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33.33hm2,其中永久占地1.13hm2,临时占地232.20hm2。工程主要占地类型为草地、园地、灌木林地、交通运输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及生态保护红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占地主要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两类,由于项目光伏阵列区部分进行了调整,未设置弃渣场,工程建设占地面积228..12hm2,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1.13hm2,临时占地225.67hm2。前者包括光伏列阵区支架基础和箱变、线路塔基、升压站区、储能用地区占地;后者为工程临时占地,包括光伏方阵、直埋电缆沟、道路工程、施工营地等。 本工程拟建升压站及储能区用地地类型为林地,支架基础、箱变用地类型为园地,线路塔基用地地类型为草地、园地和林地。未涉及到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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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未实施区域消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未实施区域消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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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植物保护措施:(1)按照《****草原局****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占地以外的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滥伐; (3)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升压站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4)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弃渣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5)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6)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 (7)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施工人员注意生产和生活用火安全,以免引发火灾,从而造成重大生态损失; (8)光伏阵列区支架基础、箱变及分支箱施工时,对周边施工场地区域造成碾压、踩踏等,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用的区域进行场地清理、生态恢复; (9)集电线路塔基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且不得占用生态红线。塔基材料尽量人工运送,肩挑马驮; (10)架空集电线路施工过程中,禁止砍伐通道,导线架设过程中,尽量避开高大乔木,减少林木砍伐及修剪; (1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区植被情况以图文或影像方式进行记录,申报办理林地许可手续时,将记录材料提交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存档。开工建设前按“云林规〔2021〕5 号”要求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提交县林草局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占用林地应取得林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1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主****草原局,按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保护; (13)弃渣场选址尽量避让茶园内单株的高大乔木,弃渣场在使用期间应按水保要求设置拦渣坝、截排水沟,弃渣过程中应对渣土进行分层分台堆存,并进行压实,堆存期间进行定期洒水,并在弃渣完成后进行植被恢复,恢复的植被应采用当地物种,禁止引进外来物种。 2.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1)加强施工单****电站运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2)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本报告表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避免在晨昏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活动频繁阶段运行高噪声设备; (4)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5)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亚洲象活动轨迹,应采取主动避让和保护措施,并主****草原局,****草原局要求进行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物保护措施:(1)根据调查,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施工期临时设施未占用天然的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未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做到了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了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所有用地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进行使用,施工都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 (2)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严格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施工期未发现破坏植被和滥砍滥伐的情况; (3)根据调查,项目对施工表土进行设置临时表土堆场集中堆存,并在施工完毕后用于升压站区绿化,绿化选用本地物种,未采用外来物种进行绿化; (4)根据调查,在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并恢复土层,对临时占地工程进行了绿化恢复; (5)根据调查,项目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未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的区域造成植被破坏; (6)根据调查,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植物保护及恢复措施; (7)根据调查,施工人员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几乎未使用明火,生产和生活使用电能; (8)根据调查,****工厂区,在光伏阵列区支架基础、箱变及分支箱施工时,对周边施工场地区域造成碾压、踩踏等,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场地清理、生态恢复; (9)根据调查,集电线路塔基施工未占用生态红线。塔基材料使用人工运送,肩挑马驮,做到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10)根据调查,架空集电线路施工过程中,未滥砍滥伐现象,导线架设过程中,尽量避开高大乔木,减少林木砍伐及修剪; (11)根据调查,施工前建设单位对项目区植被情况以图文或影像方式进行了记录,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建设单位在取得相关手续后方才开工建设; (12)根据调查,在施工期未发现野生保护植物,施工期应该落实植物保护措施; (13)根据调查,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管理,做到了挖填平衡,未设置弃渣场,施工过程中开挖的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作绿化、植被恢复用土。 2.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1)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通过标志牌、法治宣传教育等措施对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期并未出现猎杀野生动物情况; (2)根据调查,建设单位设立了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报告表》、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调查,项目加强了施工噪声管理,未在晨昏和夜间施工,做到合理安排施工,未出现高噪声设备叠加使用的情况; (4)根据调查,项目在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已进行拆除、清理,并进行了生态恢复; (5)根据调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亚洲象活动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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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未采取功能置换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未采取功能置换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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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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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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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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